信宜玉都风情网

搜索
开启左侧

[信宜讯闻] 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 烟花爆竹的通告

[复制链接]
才子佳人 发表于 2016-9-1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宜-玉都风情网欢迎您的到来,注册后,您将能玩到更多好玩的功能!信宜人的网上家园,网聚信宜人的力量。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 烟花爆竹的通告
2-160914213TW00.png

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加强对孔明灯、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治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市区(含市区范围内的农村)及茂名石化公司(含炼油厂、乙烯厂)周边5公里范围内,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止范围:1.东至茂名大道,南至茂南大道连环市西路,西至环市西路连环市北路,北至环市北路连茂名大道;2.茂名石化公司(含炼油厂、乙烯厂)周边5公里范围内。


  二、近期市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将组织执法队进行巡查,违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我市《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通知》(茂府〔2009〕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造成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应从维护本市平安和谐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危害,移风易俗,切实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市公安局)、0668-2288191(市安监局)。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茂名市公安局
2016年9月14日





信宜人的网上家园,网聚信宜人的力量!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最新资讯,请关注信宜玉都风情网微信公众号:www06681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民生报料|讯闻

    民生报料|讯闻

    板块简介:信宜讯闻、信宜民生报料、信宜发展讨论、为构建和谐信宜而奋斗。

  • 今日主题: 0/全部主题: 98423
  •  发布规则

      本版致力于为信宜人民提供一个表达民意的平台、沟通的桥梁,为构建和谐信宜而奋斗,将宏扬信宜的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
      玉都风风情网关于民生版贴子的声明:
      本网民生版中网友的所发的贴子仅代表发贴网友个人观点,与风情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网友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围观是一种力量、围观改变信宜】

      1、严禁有涉及反党反政,反动言论,以及不文雅不文明的语言。一经发现,本站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情况下编辑或者删除!
      2、免责申明: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3、严禁任何有攻击他人的言行,一经发现立即封ID处理!
      4、请谨慎看帖,理性回帖.也请勿在本版灌水,要灌水请移玉步去水区灌
      5、发布信息时,请勿夸大事实,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并不作解析!
      6、报料提示:如果想报料得到回应,建议留下地址或者联系方式,方便后续跟进。


      “风情资讯”用户名所发布的内容,为风情网原创内容或已被授权发布的内容!

     热点图文

     最新动态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7 X 24小时在线客服

    电话:0668-8884681

    手机:13510735541

    客服QQ1:1592772589,客服QQ2:1368203218
    邮件:admin@06681.com
    Copyright © 2018-2022 信宜玉都风情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申明: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Discuz! X3.3 技术支持:信宜玉都风情 粤ICP备200496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