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评]王则楚:年票构成重复收费,应该取消
2015-02-02 09:30来源: 羊城晚报
据《新快报》报道,年票制存废最近再度引发舆论关注。近日,新快报特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停车场经营者代表、专车企业代表和车主代表,进行“把脉广州交通”五方会谈,共商广州交通热点问题。与会的四位代表委员一致认为,年票应该尽快取消。
年票制当然应该取消。这里的大背景是,国家已经将公路建设目标定为“建设体现公平的免费普通公路系统和建设体现效率的收费高速公路系统”,公平和免费是主基调,再考虑到燃油附加税早已开始收取,年票已构成重复收费,应该取消。新闻说,广州年票已有半数人不买,从中可以看出公众对年票的态度。但年票为什么该废除,为什么迟迟难取消,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广州对像内环路这样的收费路桥采用年票制收费,其根本考虑是如果这些路桥设站收费,将会严重影响城市内的道路畅通,而且解放桥、江湾桥与其他如海珠桥、人民桥等免费路桥的替代性明显,设站收费将造成道路资源使用的不均衡。要指出的是,这些纳入年票制的收费路桥属于政府还贷非经营性收费路桥。
按照最初设计,广州一开始的年票制里只包括内环路、广州大桥、海印桥等路桥,其还贷基数约为60多亿元,预计在15年内是可以实现还贷结束停止收费的,而且随着车辆保有量大大增加,还贷结束时间可以大大提前,年票试行办法在完成这种阶段性使命之后也是可以顺理成章自动失效的。
年票制存废最近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但为什么年票制直到现在还在继续运作,乃至出现于捆绑年审的乱象?甚至于不久前,有关部门还表示,广州每年的年票收费,还不足以偿还路桥建设贷款的利息。原因在于,纳入年票制收费的公路在不断增加:先是将东西南环的外环高速纳入年票,继而将琶洲桥纳入年票,后来又将新光快速纳入年票。这样就导致年票制收费公路的还贷基数不断大幅度增加,由此导致年票收费的绵绵无绝期。
而且,这些路桥随后被纳入年票,并没有经过人大审核同意,也未征求市民意见,市民有理由对年票表达拒绝。
首先,“不缴纳年票就通不过年审”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年票既然是“对收费公路征收通行费的一种变通方法”,就属于收费公路的一种收费,应该服从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即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还应该服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的规定。
其次,内环路及当时纳入年票制收费的道路,包括外环高速公路,都已经建成投入使用超过15年。这些收费15年以上的政府还贷非经营性收费公路,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经达到停止收费的年限,应该停止收费,而所余债务应该由政府支付。因此,走这些路桥的车主是可以不买年票的。
最后,我们要求相关部门公布纳入年票的收费公路构成、年票收费分配情况以及还贷情况,目前的贷款还贷余额,以及预期还贷结束时间。更要督促政府部门在财政里安排还贷资金,尽早取消年票,绝不能借不断加入新的收费公路而把年票的收费期无限延长。(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