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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白石镇白石开发区计划生育办旁(成广太阳能商行)的一处违章建筑!幕后主使人是白石镇大塘村村委干部村委文书刘某主使、教唆成广太阳能商行屋主陈某广在我地后背一块公共面积毁坏推平,将竹林花草砍掉,已新建违章建筑,并对我家的通风、采光、排水构成严重影响,我们家当时买的地皮是背后面对河提,两面采光的。于在8月-9月-10月期间,我母和其妹多次走访国土局、村建办、水利局等部门,多次反映违建一事,并已有录音,拍下照片作为证据,国土局、村建办、水利局、村委大队一致认为是违建违法行为,且村建办已在8月份,9月份2次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上门责令停工,当时屋主陈某广停止施工,但是相关部门的执法员的离开后,继续抢建施工。在私下,我们多次与邻居屋主陈某广进行协商与劝告,不要对我家造成通风、单面采光、排水等影响,在双方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屋主陈成广在村委文书刘某的支持、怂恿下,引起我们和邻居屋主陈某广两者之间的房屋纠纷,并在街道声言,没有人能阻止他们(屋主陈某广)建(构)建筑物。 我们从中知道相关<城市规划条例>,1.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或向相关部门申请,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2.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邻屋日照,通风采光等居住环境或正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本条例所称的违法建筑,包括下列情形,《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四》、擅自改变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但是白石镇成广太阳能商行的屋主违章建筑,我们是现于2015年8月22号得知,并拍视频找到相关部门去处理,当时屋主陈某广已经聘请建筑工开始推平公共面积进行扩建,并在我们举报后收到村建办部门的劝阻和责令停工通知书,一而再,再而三,偷偷违建,逢在节假日(星期六、日,中秋节,国庆节),相关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持续动工,一直到2015年10月4日,在同日(2015年10月4日),位于白石镇派出所斜对面的汽车维修厂,在10月1号-4号抢建搭桥,也是村委文书刘某教唆主使,在街道与人聊天声称“国庆期间,执法部门都放假了,赶紧倒好水泥,建好这桥,没人敢理,没人敢拆。”,并造成他人的损失,以及镇政府的人力,财力的损失,最后在10月4号,在白石镇的相关领导会议后,对水泥桥进行强拆,作为一个村委文书,没有很好的做好本职工作,文书的工作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牌?没有听取和收集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也没有负责具体作出解决问题的处理,难道就因为屋主陈某广是他的亲戚,就可以强人所难,为所欲为?难道他的权利就这么大了?有什么权利能够批准他人进行违建,哪个政府单位赋予他特殊权利,三言两语就能够代表镇政府做决定?谁允许村委文书滥用职权,主使他人做出违法行为,这样百姓村官的办事能力,是否能得到百姓的敬仰,以及执法能力,树立榜样?这样的流氓村委文书刘某,值得我们深思,何为公平,公正,公办为百姓村民服务。滥用职权,欺压百姓,让我们如何能够奉公守法。 在10月4日早上,7点40分有人告知太阳能商行开始搭棚,8点45分左右,我与母亲冒着台风,大风大雨,再一次进去找白石镇的成广太阳能商行的屋主陈某广进行阻止、劝告并发生争执,当时村委文书刘某在场,但是并没有很好将双方的情绪抚平进行二次的协商,反而在街道当其他村民面前,口出狂言,满口污言秽语大声对我母亲喊叫“你那么叼,你来我咬我条卵。”,在视频当中,对我母亲指手划脚,进行人格辱骂。难道这样就是一个为百姓做事的村官?知道事情的真相,为什么没有站出来说事实的真相,反而扭曲事实,欺压软弱的妇女人家。在双方协商不成功的同时,并没有做好本职的工作,口出狂言,“我做事不需要任何道理,有本事就来咬我条卵。”,当时的种种行为举止,同村的村民有目共睹,是一种流氓性质。早上10点22分的时候,我们也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的值班人员反映情况,后来有国土局,水利局,村建办再次来到违建现场,并再一次发下停工通知书,并且找屋主陈某广夫妇了解情况,但是陈成广夫妇反锁在房间里,没人出来面对执法人员,导致影响后面执法员的正常工作,在门外与陈某广夫妇进行谈判,无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然而当执法员离开现场,成广太阳能商行后背继续冒着台风的大风大雨继续施工一直到晚上。最后,相关部门处理过了,不知何故,违建的处理结果没有回音,违建的面积不断地扩建,而且屋主陈某广其家属极其嚣张,口称什么部门来都没用。
10月8日,我与我家人再一次书面投诉信(视频、相片、录音)向白石镇信访维护综治办反映,并由白石镇副镇长登记来访记录,当时的回应是,此违建一案,政府一早知晓,之前国土局,村建办,水利局等部门只是循例处理,现在既然投诉到这里(综治办),就会紧急开会作处理。
10月14日,接到家人电话,邻居还在抢建,已去国土局,城建办反映投诉了,同样再一次警告,但是陈某广夫妇,不听取执法人员的意见,无人能阻,同时也找到当时受理此案的副镇长反应,该做的也做了,该开会处理的也开会了,我们也派人警告,也是要一步一步走程序了,人家要违建施工,我们不可能派人24小时守着,自己的东西,自己守好,我们已经做好自己的事情了。这样的回音,让我失望,政府的依法执政能力在哪了。
10月15日,出奇的是,村建办和国土局再一次责令邻居陈某广不得继续施工,并有村委大队工作人员劝告,后来有工作人员透露,是有相关媒体记者去当地采访取证,政府才开始组织部门再一次开会,如何处理此案。 现在的政府都怎么了,我家人从8月份开始投诉至今,并没有很好作出处理,既然知道此案是违建,还拖了3个月,每次投诉,举报,都是形式上的处理,要走程序,一步一步地处理,政府的威信在哪里了,到底是谁给陈某广夫妇壮大了胆子,收下3次责令停工通知书,仍然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继续顶风作案。最后,有媒体记者采访了,才重视案件,监督政府的工作,难倒不是我们百姓的监督权、知情权,而是新闻媒体记者?希望相关人士,能告诉我该怎么走下去,怎么能够维护好我的合法权利?
P1 位于白石镇计划生育办旁50米左右
P2 位于成广太阳能商行旁的我家地皮,后背单面已对我家造成采光、通风、排水问题,而且是占用公共面积进行违建。
P3 8月22日 我母亲前行阻止不成,坚持施工。
P4 8月22日 当日通知相关部门发下责令停工通知书,当时停工不够1小时,执法人员走了,无视法律法规继续施工
P5 10月2日 再一次阻止不成,当天开始搭板。
P6 10月4日 再一次与屋主陈某广协商不成,村委文书刘某(撑伞)在场。
P7 10月4日 双方发生争执,村委文书刘某没有很好收取群众的意见,了解情况,开始扭曲事实,进行欺压我母亲。
P8 10月4日 村委文书刘某最后粗言秽语,指手画脚进行诋毁我母亲。
P9 10月4日 冒着台风也疯狂抢建搭棚
P10 10月4日 晚上就开始施工倒楼面水泥
P11 10月4日 施工情况,此时已晚上11点过后。
P12 10月4日 我父亲上前阻止在我家地皮后背倒楼面水泥
P13 私建地下室,并把当时的竹林推平后,在河堤边砌石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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