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天一次次 于 2014-11-18 18:26 编辑
刚上风情网就看到一则:关于调整信宜市市区清洁卫生费和开征市区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
http://www.06681.com/discus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9705&fromuid=2
(出处: 信宜-玉都风情)
和一则:关于调整市区清洁卫生费和开征市区生活 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批复
http://www.06681.com/discus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9725&fromuid=2
(出处: 信宜-玉都风情)
对于这两个信息,我本人有点看不懂摸不着头脑,不明白它们之间的意思。
一、我们先来理清楚这事关系:
1、批复的署名为“信宜市物价局”向“市环卫园林绿化局”的收费批复,意思就是:“关于调整市区清洁卫生费和开征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批复”是由“市环卫园林绿化局”向“信宜市物价局”提出费用收取申请,主体是市环卫园林绿化局;
2、通告的署名是“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什么不是“市环卫园林绿化局”提出通告?难道“市环卫园林绿化局”是由“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但它们都是以局等为单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欢迎有常识的人士向我等没常识的人士普通下这些重复的吸血机构的关系。
二、下面说下本次的主题:
从该文件中看出,本次的收费共涉及到几方面的内容:
本次调整:
1、清洁卫生费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费新增;
2、以水作为单位标准收费;
3、由市政府委托广东信宜开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这个公司是什么来头,不太清楚)。
三、评论质疑:
1、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本就是重复的收费,何为卫生费?
清洁卫生费:每人每年5元,那就是说一家5口人计算,25元/年。现在改变条件由用水作为基础,收费按每月每户用水量0.25元/m3计征。如果一个家庭原来是5口人的,一个月平均用水量为25/m3,那费用就是6.25元/月,75元/元,征收的费用提高了300%;【新开设的收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按每户用水量0.10元/ m3计征。如果一个家庭原来是5口人的,一个月平均用水量为2.5/m3,那费用就是30元/月。征收费用率为:100%。
2、本次的收费依据是什么?是否召开了市民听证会?按物价局的批复文件来看,所有的依据均按省政府(广州)的要求来做的,试问一下:工资水平是否按广州的标准来执行?信宜的交通是否按广州的执行?
按信宜物价局的批复来看:“市环卫园林绿化局:你局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市区清洁卫生费和开征垃圾处理费的申请》(信环卫[2013]22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府办[2002]10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2号)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2]384号)、《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价[2013]112号)等有关规定,经对所报成本进行监审及按规定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市区清洁卫生费和开征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
结论:省政府下发的文件是根据广州的生活标准制订的,只是一个指导广州的物价,信宜市有必要根据自己的生活水平制订价格。市环卫园林绿化局拿鸡毛当令箭忽悠市民,信宜物价局装模作样作审核,狼狈为奸。
3、以水为单位作为标准收费;凭什么以水作为单作为标准?水是家庭不可缺少的用品,使用量往往是最大,以最大量化的用品作为标准,政府公信力、公道心何在?费用的征收大量增加市民的负担,本来的生活水平就低下,如此“标准”作可作为“标准”?
4、由市政府委托广东信宜开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取。首先说明,我作为市民多年,不清楚这个公司的开头。收取的这些费用用于什么开支更不清楚,希望公布该费用2013年的开部支出。
5、水费代收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根据哪条法律规定?本次的公告完全就是强制性收取,拿市民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作为威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市民有权拒缴不明不合法的费用。可以参考:我国将清理水电油附加费等 公民有权拒缴(http://news.sina.com.cn/c/2014-11-16/174231153115.shtml)。
6、最后一句忠劝:市环卫园林绿化局、信宜物价局、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位员工、领导,你们的职业不一定是伴随你的一生,你们现在这样强制和提高收费也会影响到你们生活及后代的生活,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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