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建设秸秆还田沃土农机服务体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采购包2(建立秸秆还田沃土利用技术示范基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采购包3(建立秸秆还田沃土利用技术示范基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采购包4(建立秸秆还田沃土利用技术示范基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采购包5(建立秸秆还田沃土利用技术示范基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采购包6(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建设秸秆还田沃土农机服务体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建立秸秆还田沃土利用技术示范基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3(建立秸秆还田沃土利用技术示范基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4(建立秸秆还田沃土利用技术示范基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5(建立秸秆还田沃土利用技术示范基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6(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