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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口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补充公开)
水府〔2024〕17号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根据《信宜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部署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信宜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水口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关于电动自行车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粤办函〔2024〕77号)以及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茂名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茂府办函〔2024〕47号)等要求,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聚焦辖区居民住宅区、九小场所等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突出区域和场所,加强组织领导,精准研判风险,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全面加强全镇电动自行车质量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四个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无照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改装、以旧充新、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建设电动自行车车棚、设置集中充电装置、安装智能梯控系统、强化停放充电管理,深入消防宣传教育等,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能力水平。
(一)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
(1)加强日常检查。各村(居)要逐栋逐梯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劝阻制止发现问题。
(2)加强重点项目排查。各村(居)常态化开展住宅楼栋负一层、架空层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充电设备和消防器材设置情况的日常检查。
(二)强化充电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和提供充电场所主体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应当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设置集中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充电异常自动断电、电池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剩余电流保护、充电故障报警、功率监测、高温报警等功能。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三)强化宣传舆论监督作用。重点围绕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充分利用电子屏幕、电梯广告、楼宇电视等载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宣传提示“乱骑行、车入楼、线出户、自拆改”危害,不擅自改装原车蓄电池、不拆除改装限速装置等,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火情应对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教育引导群众佩戴安全头盔文明骑行、按规停放,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教育监管
广泛动员组织网格员、村民代表、党员,精心组织推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村民住宅和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乱象,对违法停放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确保履职到位
各村(居)牵头做好村内的宣传发动、引导推动、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风险隐患,切实杜绝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村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上报镇进行行政处罚。对于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社区网格员担任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要加强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开展灭火技能训练,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结合省、茂名市和信宜市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制定本部门相关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要根据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任务分工和进度表,挂表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三)总结验收。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上一级政府提交自查自验报告。并积极配合市级部门进行工作成效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级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研判、督导、调度,督促各有关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和省、茂名市的工作既定部署,积极主动研究防范化解本市电动自行车突出安全风险的有力措施,定期向市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二)固化长效机制。结合国家和省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明确各方责任及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明确电动自行车轮渡运输安全要求。要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宣传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废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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