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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图片精选-2018.12.02~2018.12.08

2019-1-8 16:59| 发布者: 风情编辑1| 查看: 987| 评论: 0

摘要: 信宜:8名农民工被解雇 经法院调解获经济补偿在信宜市法院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经济补偿协议,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补偿费用。


六、信宜市治理欠薪出硬招 对欠薪房企拒发施工许可证

(网络配图)
      日前,信宜市政府印发了《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建立了治理欠薪问题的约束监督机制。

  出台欠薪企业负面准入清单。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颁发新项目施工许可证;对层层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信宜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发展改革部门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地区一律不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落实上级的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人社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网络公开,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企业失信行为工作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明确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企业对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的建设项目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所招用的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将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依法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异地务工人员工资。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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