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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图片精选-2018.07.01~2018.07.07

2018-7-16 16:00| 发布者: 风情编辑1| 查看: 197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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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宜原国土局副局长刘经南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罚款30万元!

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经南案剖析

     去年2月24日,信宜市纪委对刘经南进行立案审查并采取“两规”措施。经查,刘经南任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款61.71万元;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折价)共计3万元。去年4月13日,刘经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信宜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今年1月31日,刘经南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收受红包犯下大错刘经南出身于贫困山区农民家庭,经历过面朝黄土背朝天、食不裹腹的农村艰苦岁月,刚参加工作时,他曾经有过理想和追求,也有上进心,22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被选为信宜合水区公所副区长,成为当时全县最年轻的副科级干部。可是,随着职务的提升,他渐渐忘记了初衷,放纵了个人的欲望。2013年6月起担任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分管地产、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垦复、土地矿产交易评估、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手中拥有权力后,刘经南看到社会上一些老板出入豪车,出手阔绰,内心开始失衡了。从2014年开始,“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像病毒一样侵蚀了他的廉政防线,贪腐的大门随之被打开。据调查,对老板送来的红包,刘经南都照收不误。刘经南收受红包的场所,有的在其办公室、有的在酒家宾馆、有的在自己或老板的私家车上。而数额则不论大小,从小到几百元大到数万元,刘经南表面上推辞一下便欣然收纳。

   平时为人谨慎、低调的刘经南,收起钱来一点也不“低调”。2016年上半年的某一天,某老板约刘经南到市区某酒家吃饭。寒暄一番后,刘经南便说,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家庭开销相当紧张。某老板心照不宣,立即走进卫生间,将1万元塞进信封,然后送给刘经南,刘经南当场收下。

   为了方便处理工作中收到的钱款,规避组织监管,刘经南想方设法隐匿受贿所得,以其亲属陈某的个人名义到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供其使用。需要办理大额存取款、转账等业务时,刘经南再向陈某借用身份证,单独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而陈某没有参与账户资金的使用操作。

   经查实,刘经南利用“循环贷”来达到“洗清”财物不合法来源的目的,并使用违纪违法款向工程老板蔡某放贷收取利息。至案发时止,蔡某14次支付刘经南75万元借款利息共24.75万元,尚欠刘经南本金27万元和利息3万元。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他人送款61.71万元,为他人中标、施工、验收通过信宜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办理用地业务提供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春节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算共3万元,违反了党的廉洁自律规定。

   底线失守饮恨终生贪念的“潘多拉魔盒”一经打开,欲望的“洪水”就会蔓延。刘经南交代,看到社会上的一些老板由于自己的帮忙发了大财,自己“有功于人”,红包礼金又是这些老板自愿送的,自认收受时心安理得。

   有了这种失衡的心态,刘经南忘记了贪欲之害。即使在党的十八大后,面对各级纪委监察机关对“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官员加大严惩力度的高压态势,身边又有活生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也无法警醒刘经南悬崖勒马。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刘经南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信宜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业务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钱款共计10.3万元。如此胆大妄为,令人震惊!

   刘经南在反省时说,“想收钱”和“怕出事”,始终形影相随,但他始终心存侥幸,没有把欲念控制好,错过一次次自我救赎、改正错误的机会。在金钱与贪欲的驱使下越走越远,最终为此付出身陷牢狱的惨痛代价。想到年迈的双亲,想到生活和精神都遭受沉重打击的妻儿,想到从政三十多年以这样不光彩的代价结束,刘经南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但为时已晚。

来源:茂名日报
原标题: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经南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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