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我局水政大队执法行动28次,出动人员146人次,行程1700多公里,暂扣钩机4台、铲车2辆,清理抽砂机械23台/套,发出通知书5份,取缔非法发采砂点20多个。本季度执法行动中,除打击非法采砂外,也出现了其他水事违法行为,其中有向河道倾倒余泥、取土取石,侵占河道建房,典型案例有: 一、 镇隆镇德乔-白梅河段在河堤、河道倾倒余泥、取土取石的违法行为在我局及镇隆镇政府三令五申制止下依然阳奉阴违、我行我素。10月16日,11月8日、11月16日我局又多次派员前往现场制止、勘查;12月15日,我局会同市国土局、市工商局、镇隆镇政府和第三方测量公司对该处为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测量,以便获得相关数据证据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12月8日,接群众举报,我局派员前往朱砂镇燕贺河段对向河道倾倒余泥一事进行现场勘查取证,现场可见,河边滩地已堆填了过千方余泥但没有落河,我们要求当地镇政府重视该事,并按“河长制”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二、12月6日,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派出水利水政监察大队会同市国土局、钱排镇政府前往钱排镇钱排村委会径口队水涧底就该处涉嫌侵占河堤、河道修建混凝土挡水坡筹备建房一事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勘查现场后,钱排镇政府、市国土局及我局就该事各自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该事件情节恶劣、影响较坏、必须制止,并共同商讨了下一步取证工作计划和处理办法。 下午,我们联系到该处筹备建房的五户人家中的其中一户屋主、一户屋主的儿子及建筑施工工头叶世昌、钱排村委会书记李大平,前来钱排镇综治信防维稳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并做了询问笔录,并收集到当事人提供的部分关于该地块属性、权属的纸质材料和该地块动工前的图片、视频等电子资料。根据调查情况,我们初步认为,该处修建混凝土挡水坡行为涉嫌侵占河堤、河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于是,现场向前来配合调查的屋主依法发出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信水政停字[2017]第011号)。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从近段时间的执法巡查情况来看,不同类型的水事违法行为有所增多,打破了过去以非法采砂为主的局面。这样严峻的形势,对我们过去工作的思维惯性、思路认识、方式方法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因此我们要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勤勤恳恳地工作,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把水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好。 来源:信宜水务局,图片来源:信宜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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