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自行车怎样处理 茂名交警回应了 Q1 超标电动自行车应该如何处理? 有网民留言表示,自己的绿牌电动自行车在去年9月30日已到使用期限,到期后的电动自行车不知要如何处理。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首先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国家明确规定要取缔的车辆,对于这些超标车,我市自2017年开始实施过渡期3年,在过渡期满后,2020年时又延期了一年。对这些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今后的政策也是必须取缔,不可能无限期延期。其次,对这些超标电动车的管理,市政府组织我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调研,依法依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方案,目前方案正在走审批流程。据了解,全国其他城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逐步淘汰管理的普遍做法就是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我市也会参考一些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具体政策并向社会公布。 Q2 交警部门如何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 市民苏先生表示,自己的朋友最近发生交通事故,想了解市交警部门如何认定责任。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明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从而确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划分责任主要有以下3个原则:一、因果关系原则:确定事故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二、路权原则:确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道路通行权和道路优先通行权。三、安全原则:确定车辆、行人是否确保安全通行。 Q3 车辆如果被电子眼拍摄到有违章,车主多久可以收到违章信息?处理违章的期限有何规定?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车辆如果在市区道路或者高速公路被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抓拍到交通违法行为,车主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可以收到违法提示信息;建议当事人在收到短信30个日历日内处理完成。除了年审前须处理完交通违法记录外,车主朋友还需要关注本人机动车状态,发现有违法记录的应及时处理。否则,如果累计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在现场查处时,会根据违法未处理记录数量相应地采取扣证、扣车等强制措施,并要求车主及时处理违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