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1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张某某从珠海返高主要行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1月14日早上7时,从珠海市南屏镇乘坐大巴车(车牌号:粤K·K3383),于14时左右到达高州省站下车;随后转乘大巴车(车牌号:桂K·B5392),于15时左右到高州市省道284与国道359交汇路口(石板镇往荷花镇路口)附近下车;随后由其奶奶开摩托车搭返荷花镇张家堡村家中,此后无外出。 1月16日上午8时左右,与奶奶前往荷花卫生院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9时左右到荷花墟迎福领鲜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10时左右前往唐卡理发店理发,于11时左右离开理发店。此后回家无外出。 为全面落实接触人员的排查工作,请与该名密接者在1月14日至19日同一时段、同一地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并致电高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告(电话:13592996129),尽快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途中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完成核酸采样后,可通过“粤康码”查询检测结果。荷花镇设临时核酸采样点,地址:镇政府旧办公楼前面篮球场。 疫情防控不可松,请广大市民出门戴口罩,少聚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疫情信息以从官方渠道获取为准,客观、理性对待网络上传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制发、转发、公开他人信息。 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