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孩子,走了未婚妻
人物:未婚妻、我、未来岳母地点:珠海某小区 时间:2009年11月23日起因:在珠海某小区门口,一张婴儿床、一床小被子、一个小女婴。我提出把这个小女孩收养,未婚妻同意、未来岳母反对。
经过:岳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领养孩子会对年轻夫妇带来多么重的负担,终于把未婚妻说服。我觉得孩子可怜,也觉得自己能给孩子家庭的温暖,没有赞成。
高潮:未婚妻做我的思想工作,最后我没有妥协。未婚妻和未来岳母一气之下回了自己家。
结果:要想接回未婚妻并如期举行婚礼,必须通过合法的收养渠道把孩子送回信宜老家让我父母带,老家的消费压力小(如果我坚持收养的话)。
问题:老乡们,我该如何选择?
回复 1# 珠海客人 的帖子
祝你好运! 何必?何苦?何故?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收养小女孩又何妨呢?好人有好报。 象你岳母所说的,通过合法的收养渠道把孩子送回信宜老家让你父母带,把婚事办了,以后再慢慢处理。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回复 5# 蹉跎一下 的帖子
支持这个说法。。。 支持收养。 上面你们说到你的经济有压力问题,还有家族矛盾问题,都不支持你收养小孩子健康是否也是一个问题 是啊,你们都说得对!我会慎重考虑的了,现在孩子暂时被孤儿院带走了。 送人养也可以 如果做不了给他一个良好成长环境的,建议别收养。各方面都不利。 支持你.现在像你这么好心的人不多了.特别是男人.你未婚可能开始不接受.慢慢就会好的了. 感动 #av140 #av140 好人有好报...做多的好事呀.. 见惯咧就好了 你可以在金钱,感情,物资上的多方面去照顾她。
不一定要抱回家里面领养。
助养也可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