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客人 发表于 2009-11-24 13:29

养了孩子,走了未婚妻

人物:未婚妻、我、未来岳母地点:珠海某小区   时间:2009年11月23日


起因:在珠海某小区门口,一张婴儿床、一床小被子、一个小女婴。我提出把这个小女孩收养,未婚妻同意、未来岳母反对。
   经过:岳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领养孩子会对年轻夫妇带来多么重的负担,终于把未婚妻说服。我觉得孩子可怜,也觉得自己能给孩子家庭的温暖,没有赞成。
高潮:未婚妻做我的思想工作,最后我没有妥协。未婚妻和未来岳母一气之下回了自己家。
结果:要想接回未婚妻并如期举行婚礼,必须通过合法的收养渠道把孩子送回信宜老家让我父母带,老家的消费压力小(如果我坚持收养的话)。

   问题:老乡们,我该如何选择?

海中的天 发表于 2009-11-24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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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运!

中山宜人 发表于 2009-11-24 13:38

何必?何苦?何故?

只是我 发表于 2009-11-24 13:39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收养小女孩又何妨呢?好人有好报。

蹉跎一下 发表于 2009-11-24 13:40

象你岳母所说的,通过合法的收养渠道把孩子送回信宜老家让你父母带,把婚事办了,以后再慢慢处理。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玫瑰 发表于 2009-11-24 13:43

回复 5# 蹉跎一下 的帖子

支持这个说法。。。

猜晴寻 发表于 2009-11-24 13:50

支持收养。

心心 发表于 2009-11-24 14:05

上面你们说到你的经济有压力问题,还有家族矛盾问题,都不支持你收养

小孩子健康是否也是一个问题

珠海客人 发表于 2009-11-24 14:20

是啊,你们都说得对!我会慎重考虑的了,现在孩子暂时被孤儿院带走了。

女巫店 发表于 2009-11-24 18:35

送人养也可以

口二土 发表于 2009-11-24 20:47

如果做不了给他一个良好成长环境的,建议别收养。各方面都不利。

洋洋得意 发表于 2009-11-24 21:02

支持你.现在像你这么好心的人不多了.特别是男人.你未婚可能开始不接受.慢慢就会好的了.   感动

梁爽 发表于 2009-11-25 07:11

#av140 #av140 好人有好报...做多的好事呀..

525344 发表于 2009-11-25 07:11

见惯咧就好了

啊健 发表于 2009-11-25 09:34

你可以在金钱,感情,物资上的多方面去照顾她。

不一定要抱回家里面领养。

助养也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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