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忆语江南
发表于 2009-11-25 12:35
精神可嘉,自己先有个完整的家
无言
发表于 2009-11-25 12:48
好有爱心噶男人
汉少
发表于 2009-11-25 15:48
好人难做!
糖糖
发表于 2009-11-25 15:54
原帖由 无言 于 2009-11-25 12:48 发表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好有爱心噶男人
支持
艾芷
发表于 2009-11-25 16:12
这样的男人嫁得过哦。@21
其实根据你们的情况,我觉得助养更实际。
[ 本帖最后由 艾芷 于 2009-11-25 16:14 编辑 ]
萤火虫
发表于 2009-12-1 09:32
有一个问题?如果你收养左个小孩子,甘你们以后婚后还可再生吗?
不甘寂寞的烟
发表于 2009-12-13 15:58
收养不了,让俾福利院。。。
北界十一少
发表于 2009-12-13 20:44
如果你比不到那个婴儿更好的环境的话,建议送福利院好点
珠海客人
发表于 2010-1-9 10:27
孩子很好,现在在我老家了!所有收养手续都办好了,作为一名教师(父母也是知识分子),我觉得我能给她很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
无言
发表于 2010-1-9 12:03
稳老公就要稳楼主贡有爱心的lol.gif
馒头
发表于 2010-1-9 13:24
我不发表任何意见
其中牵涉的事太多了······
信宜视圈
发表于 2010-2-9 15:14
未结婚就领养小孩确实不太方便,因为你的另一半肯定不习惯的,
信宜玉都城市
发表于 2010-4-25 00:08
#av%142
信宜人1
发表于 2010-4-25 00:24
慎重考虑
绮梦飞飞
发表于 2010-4-25 00:27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收养小女孩又何妨呢?好人有好报。
只是我 发表于 2009-11-24 13:39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