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 发表于 2024-10-30 10:22

茂名市消委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远离商家套路 谨慎理性消费茂名市消委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促销活动,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和消费风险,茂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消费,在近期网购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诚信商家。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除了“货比三家”之外,可通过查看商家信誉、评价等信息,尽量选择信誉好、口碑佳、售后服务有保证的商家购物消费,切莫一味贪图低价而忽视了商家的信誉和售后服务。
  二、结合实际理性消费。“双十一”期间各个商家推出各类促销活动,但也有部分不法商家故意先抬高原价再打折,造成打折优惠幅度大的假象,或者通过设置复杂的促销方式,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要根据自己需求选购商品,不要被商家的所谓打折优惠迷惑,不要轻信商家或直播带货主播的表面宣传,盲目贪图便宜而去购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要理性选择商品。
  三、事先看清促销规则。面对“满抵、满减、满送”、秒杀抢购、定金预售等各种促销活动,消费者应提前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如积分或者优惠券,消费者应看清其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等。
  四、保留凭证依法维权。消费者网购商品时,注意保存原始购物凭证,例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订单记录等,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权益受到侵害,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调,如不能协商解决的,消费者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茂名晚报讯 记者 黄楚凡 通讯员 李珊

与你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24-10-3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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