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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明珠华庭 于 2014-10-14 12:43 编辑
大家好,我叫爆seed哥,作为一个良好市民,本不想吐草,但为了正义,只能爆料了。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庭开发商无视法纪法规,公然违规收费,以下是开发商6宗罪:
1.水电开户费:4800--8600元;(国家规定应纳入房价,不得单独收取)
2.煤气管道安装费3800元(基础设施,应归入建设成本)
3.逾期未交楼(合同上是2014.09.01交楼),既不知会业主,也不提赔偿。(呵呵!)
4.原来的空中花园没有了,虚假宣传,欺骗业主;(楼盘解释:空中花园是指楼顶!无语!)
5.收了房费和各种杂费,一张发票都不开!(传说中的纳税大户)
6.对讲机收费:1800-4800元;(基础设施,应归入建设成本)
作为ZF部门,维护世界和平,是你们的职责!请严肃处理!若今天你们对我们爱搭不理,明天就让你们高攀不起!大家看了,会不会觉得以后不再爱了?在这里,我也要呼于广大购房者,千万不要对开发商让步,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大家不要感谢我,这是我应该做的!!感谢信宜玉都风情网!感谢玉都山庄的维权先峰,感谢**新城的斗争,你们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萌萌达!!
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第585号文件)已将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统一并入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水电表费用应该计入房地产的建设成本,归入房价,再另外收费就属于重复收费。另外,《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划》(粤价{2007}105号)也规定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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