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信宜市协力信息咨询中心等8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现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单位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多次与你单位联系未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0668-8878270 联系地址:信宜市人民路26号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