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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宜法院执行在该市两名人大代表的见证、监督下,顺利执结了一起妨碍相邻通行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行受阻,当事人起诉至法院 该案的申请执行人陈某系该市东镇某开发小区中一幢五层半楼房的所有人,和楼前一块83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人。该小区有相连楼房三幢,以北向南为序第一幢属陈某所有,第二幢属邓某所有(现由陈某文居住使用),第二幢则属张某所有。在二三幢楼房首层之间有一大门口是本小区的通道。陈某在入住上述楼房后,数年以来,陈某和陈某文、张某一直共同使用该小区的公用空地和公用通道。2012年2月间,陈某在取得合法准建的情况下,在上述83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上搭建了临时平房,为此引起陈某文、张某不满。陈某文和张某于2012年2月在小区公用空地上故意以90度角的形式建造围墙封堵住陈某新建造的平房门口。陈某多次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
信宜市城监执法大队曾发通知责令陈某文、张某自行拆除砖墙,但陈某文二人在拆除部分砖墙后又用钢筋封栏,并于同年8月将小区公用通道大门的铁锁换掉,强行禁止陈某一家人通行,给陈某一家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陈某为此多次向公安机关、综治维稳等部门申请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共识。2013年3月,陈某一纸诉状把陈某文、张某作为被告,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开脱小区公共大门铁索,恢复通行,及判令被告拆除建在公共空地上的围墙和铁栏。
一波三折,判决最终恢复执行 信宜法院对案件审理后, 合议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的大量繁琐证据均进行了细致的疏理和归纳,还数次到纠纷所在地深入地了解案情,到行政机关反复查阅相关房产和地产的权属材料,并且将相关证据固定下来。在庭审阶段,庭审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案件事实得到了全面细致的查明。合议庭在对案件证据进行客观审查和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等相邻关系。
本案中原被告系相邻关系,原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经过两被告相连楼房的公共大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的诉求理据充分,应予以支持。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陈某文停止侵害,排除障碍,立即开脱所在小区公共通道大门的铁索,以保障原告陈某毅及其家人的通行,并拆除建在小区空地上的围墙和铁栏,恢复原状。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不服,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茂名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后申请执行人陈某向信宜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于2014年7月实施了强制执行。
但法院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后不久,申请人陈某再次向法院反映,执行现场又被人换了铁门并拉了一车石粉妨碍通行。同时,被执行人张某、陈某文因不服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广东省检察院以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案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维持信宜市人民法院、茂名中院的判决,判决被告张某等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拆除围墙和铁栏,恢复原状。于是,申请执行人陈某再次向信宜法院申请执行。
人大见证,案件顺利执结 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及司法公信力,信宜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经对现场勘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多次研究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叶林挂帅任总指挥,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黄培海任副总指挥,组织执行局、法警队30多人,于1月6日奔赴现场开展强制执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信宜法院邀请了两名该市的人大代表亲临现场见证和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
执行现场,法院拉起的警戒现外,站满了围观的群众,为保障安全、顺利开展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做足了功夫。负责安保的干警疏散人群,承办法官则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阐明利害关系,明确告知其抗拒执行即是妨害公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随后,信宜法院用雇来的一台铲车和一辆卡车,对现场的障碍物实施了强行清理。在强大的法律威严的震慑下,被执行人情绪稳定,没有过激行为。历经2个多小时,案件顺利执结。执行干警对整个清理过程进行了录像。
见证结束后,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他们指出,信宜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是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希望今后持续开展此类活动,进一步增进法院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为全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近年以来,信宜法院在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同时,还主动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自觉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在实行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基础上,主动将执行活动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之下,积极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下的随同见证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受到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以及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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