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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网讯 近日我市首次组织大规模党政领导干部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党政领导干部对法治的尊重,也有利于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锤炼出庭应诉能力;同时有助于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关键少数”推动我市法治建设的发展。
作为我市依法治市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状况密切相关。在媒体报道中,我们不时看到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搞野蛮拆迁、公然出售私立医院和学校的“仇和现象”。这些现象和法治思维是相悖的。法治思维不仅是一种规则思维,最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底线思维。它是以合宪性、合法性判断为基本内容的。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办事,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最基本要求。我市组织领导干部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通过直观性的警示,一方面增进领导干部对法治的敬畏和信仰,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的提高是很好的锻炼。 我国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在当前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呈现多发性。尤其是在老百姓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而维权方式盲目、极端的双重矛盾下,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更是极大的考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这不仅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也促使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办事的责任感。组织观摩行政诉讼庭审而不是刑事诉讼庭审,它的意义就在于:增强自身拒腐防变意识重要,在日常工作中依法行政也重要。 古人说,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法。领导干部观摩庭审,有助于形成一种示范效应,带动其他单位人员和老百姓去尊法学法,从而推动尊法学法成为一种普遍的行动自觉。 何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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