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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点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东莞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2、出现参保人户籍迁移、工作单位变更或参保单位迁移等情形。 改点资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居住地有效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居住地与社区门诊就医点不在同一镇)。 改点流程: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接收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居住地所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变更,接核准后可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新闻: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官方网站上看到,社保部门已就门诊报销点更改出台了《关于指定门诊就医点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分别从同一镇(街)和跨镇(街)的指定门诊就医点变更两方面给予了详细说明。 《通知》指出,同一镇(街)范围内的指定门诊就医点变更,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到接收方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接收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参保人便可变更就医点手续。跨镇(街)变更的参保人,则需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及居住地有效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暂住证、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的登记证等有关资料),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同意变更手续。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可办理一次就诊点变更,若因居住地变更等特殊情况需再次办理的,则要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人变更指定就医点后,从次月起开始生效。社保部门同时提醒,社保部门已从本月1日起,开始办理下一年度的指定门诊就医点变更手续。(记者/刘进) 转载注明出处:http://dongguan.chashebao.com/yiliao/12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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