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司机被没收全部安全信誉保证金、解聘合同,终身不得被原公司聘用 ■记者谢 力忠通讯员杨瑞娟 茂名日报讯 近日,市交通运输集团信宜公司两名客车驾驶员李某荣 、何 某志因 驾驶粤KX1428号大客车严重超载。大巴超载 除了阿SIR部门对其进行了相关处罚外,其管理单位茂名市交通运输集团信宜公司还对两人处以 没收全部安 全信誉保证金、解除聘用、终身不得被原公司聘用的处罚。此外,该公司还对粤KX1428的责任经营者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本班次超 载所得的票 款、收回粤KX1428号大客车所有牌证,责成责任经营者解聘该车随车售票员的处理。 2012年9月1日,驾驶员李某荣、何某志驾驶粤KX1428号大客车从花都载客返回信宜,该车核载37人,实载103人,超载66人,超载达178%,性质特别严重恶劣,省公安厅接群众举报,指 令沿途阿SIR 严查该车,信宜公安阿SIR反应迅速,于当天14时30分,在距信宜市还有近30公里的朱砂镇溪兰路段查获该车 ,对该车处以2000元罚款、扣12分的处罚,并通报其所属运输公司。 事件发生后,信宜公安阿SIR部门、市交运集团信宜公司反应及时,对驾驶员、承包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并通过该公司信息平台将粤KX1428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通报至每一辆车的责任经营者和司乘人员,同时组织该 公司所有 驾驶员、 责任经营者进行相关法规及安全教育学习,签订杜绝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和绕道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市公安阿SIR部门提醒:请市民 朋友出 行不要 乘坐超载车 , 如 果您 乘 坐 的客车超载,为确保您自身 安 全 ,请 及 时 拨打110或发微博向公安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