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信宜一男子因屠宰死猪及抛弃内脏行为被查获 ▲信宜一男子因屠宰死猪及抛弃内脏行为被查获 18日,茂名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发布,乱丢弃死猪是违法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其中对:茂南区官渡街道石鳌塘社区张某某在路边丢弃死猪、林头镇赖某某利用的士头拉猪内脏丢弃在路边垃圾桶;新坡镇新坡村养猪户柯某和周某将自家猪场的死猪用小型面包车装载到污水河丢弃;江湖镇湖边村委会黄某在路边弃置死猪等行为,均被依法顶格处罚3000元并承担无害化处理死猪费用。信宜北界镇桃子村陈某某屠宰死猪及抛弃内脏行为,被直接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乱丢弃死猪违法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处理: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信宜各镇举报电话 因乱丢弃病死猪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处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茂名广播电视台、信宜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