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例 茂名某驾校教练联合车管所安全员考试作弊被判刑 ▲网络配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正如这句交通安全宣传口号警示我们要注意行车安全,在交通事故屡屡走高的今天,经过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则是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条”。 为了减少持证上岗的“马路杀手”,国家对驾考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最严驾考”竟然成了某些驾校和交管所安全员的“生财之道”。 21日,就为大家介绍一起驾驶证考试作弊的案例。 此案是我院起诉的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件,也是茂南首例驾考考生替考案件。 案件回放 2018年3月,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侦查大队民警在茂名市铜鼓岭车管所内查获3名违法人员,后移交城南派出所处理,为弄清事实,城南派出所的民警当场依法对三人进行人身搜查,在他们身上搜出手机3部,对讲机2台。 通过立案侦查后发现,自2017年3月起,作为驾校教练的犯罪嫌疑人林某锋通过手机微信建立微信群,将茂名市公安局交警车管安全员钟某强、车某齐等人拉入群内。 部分驾校教练将有替考驾照考试科目二需求的学员考试时间、身份等信息发送到微信群,林某锋则收取每位替考学员6000至7000元不等费用。 车管安全员钟某强、车某齐等人则负责在林某锋安排的“枪手”林某鸿、柯某燕代替学员违规进行考试过程中提供帮助,获取高额利益。 如提前安排学员进候考室照相,再让替考枪手进入候考室,并且收买负责身份核实、安全检查的安全员。 另外,安全员钟某强、车某齐还在考试过程中放置对讲机或手机在学员车内,或者通过咳嗽、敲车门车窗、特殊手势、口头喊话等方式提醒学员配带安全带、调节后视镜、打方向盘、如何配合好离合和脚刹,帮助学员通过考试,并收取1000元左右费用。 因涉嫌组织作弊罪、代替考试罪,驾校教练、车管安全员以及替考“枪手”等8人被我院提起公诉。 后经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分别判处驾校教练、车管安全员钟某强、车某齐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至八千元;判处替考“枪手”林某鸿、柯某燕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速递 其实,在2015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考试作弊入刑定罪。 《修正案九》新增了4项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考试作弊罪:组织作弊罪、帮助作弊罪、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罪以及替考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君提醒 考题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驾考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驾照考试作弊不仅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更是在制造“马路杀手”,全球每年约有12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中,50%以上的事故都与驾驶员的操作有关。 这种行为不仅是拿他人生命安全当儿戏,也是对国家法律的漠视。 为了不成为那120万人之一,请严肃、认真地对待驾考,请谨慎、守法地上路行驶。 制发检察建议 就此,我院向茂名市公安局、茂名市交通运输局茂南分局及相关驾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茂南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