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信宜这19批次花生油不合格 信食药监公【2018】4号 信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第四期通告 信食药监公[2018]4号 2018年第四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根据2018年国家、广东省和茂名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组织对全市范围花生油进行监督性抽检。此次抽检共78批次,已检验78批次,19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花生油抽检78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花生油有19批次不合格: 信宜市思贺镇鸿发花生油加工厂 2018年3月18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北界镇香纯油坊 2018年3月17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思贺镇欧雄彬榨油店 2018年3月12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梁红艳榨油坊 2018年3月14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池洞镇颜沛尧油厂 2018年3月18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思贺镇金顺花生油加工坊 2018年3月10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大成镇荣海花生油店 2018年1月20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北界镇坤永油坊 2018年3月17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怀乡镇方香花生油销售店 2018年3月11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水口镇方才花生油店 2018年3月10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思贺镇成龙花生油加工厂 2018年3月17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添恒福油坊 2018年2月25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海发油坊 2018年3月6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思贺镇庆发花生油加工坊 2018年3月10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东镇毛记油坊 2018年3月10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水口镇雷华花生油店 2018年3月17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北界镇梁华平油坊 2018年3月17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思贺镇志利油坊 2018年3月13日 生产的“花生油”黄 曲 霉 毒 素B1超出标准规定(不高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管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2018年04月28日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