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某村出租集体林地四年,却从来没收到过租金,而租户一直失联,致使林地面临丢荒。信宜法院受理该案后,采取“直接送达+智发短信”的送达新举措,日前,最终成功调结了这起承包合同纠纷案。 租户失联四年追租无果 2013年11月21日,被告郑某与原告某村委会及其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山地合同书》,租用该村427亩林地。合同约定年租金26474元,每年9月底前交清当年租金,逾期三个月原告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取得林地上各类林木的所有权。 合同签订后,被告陆续在案涉林地上种有约152860棵沉香树苗,但除了在2013年交付押金2万元后,被告再无交付过租金,一直欠租约四年。原告多次向被告打电话、寄发催租信件,但均未得到被告的任何回复。情急之下,原告于2017年7月将被告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清缴租金85896元及利息,并解除租赁合同。 直接送达+智发短信联系 信宜法院民三庭受理该案后,由于被告长期玩“失联”,且户籍在市外,办案人员即委托送达组同志驱车到茂南区鳌头镇直接送达法律文书。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得知,被告外出去向不明,于是送达组同志取得了村委会证明,为承办法官依法适用其他送达方式奠定基础。随后,承办法向被告发送了一个原告欲与其调解的短信,并留下承办法官的姓名、联系方式,希其一周内与法院联系。事隔一周后,法院再次致电,被告终于接通电话并告知承办法官,他已从村委干部口中获悉本案的基本情况。至此,法院在多途径适用送达新举措的前提下,踏出了和谐处理本案纠纷的第一步。 四年欠租一朝成功调结 虽然法院与被告郑某已取得联系,但能否说服双方达成调解,才是本案的关键。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协调,被告郑某同意立即解除合同,交还山林给原告,止损创收,原告也体谅被告的经营困境,同意减收租金为3万元。更难能可贵的是,被告郑某基于诚信及感激法院与原告的体谅之情,主动同意若再逾期未付租金则按原欠租金85896元执行。最终,原、被告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拖欠租金长达四年纠纷圆满解决。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梁婉玲 来源:茂名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