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空间见到有人转这样的一编日志,具体事情真相是怎样的,想求解。 标题:[转] 《求扩散,还他一个公道》 2012年6月19日傍晚时分,在距离广东省信宜市北界长坡路口50米的地方发生了一场令所有人痛心的车祸,一名刚高考完的学生梁超南骑着摩托车回家途中(一下统称为梁)丧命在了一辆车牌号码为R5801的搅拌车车轮之下,首先说明死者已经年满20岁,有驾驶证。 事情很快被判为梁开车超速从而酿成这场悲剧。全因事故现场有一位名为黎济华(一下统称为黎)的老人指控道:梁超速开车,在撞倒了他(即是老人)后又撞到搅拌车从而出事。老人作为现场目击证人出现,供词直接导致有了以上的判定。 然而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这样的,经过家人的再三努力,终于找到了目击证人¬——金坡小学的几位老师和公交车司机及售票员。还原了整个事故的经过:当时刚好是金坡小学学生放学的时间,按照惯例事发地点的路口是会用线拉起来以确保学生安全过马路的,正因为这样,梁把车停了下来,等待学生通过,而搅拌车却没注意到这一切,刹不住车,撞了上去,造成梁的死亡,而那位老人是是因为看到这样的场景受到惊吓而连人带车跌倒的,与该事故无关。当时阿SIR问他是不是死者撞到他而跌倒的,他当时以为有钱赔偿所以说是,后来发现一分钱都没得赔,想改口已经不行了,死者家属曾经找过他,他一口咬定死者超速违规,其他任何细节都不肯透露。这位老人,收了别人的钱让别人含冤受屈,你的良心过意得去吗?在场的还有一辆公交车,车上的所有乘客都目睹这一切,包括司机,而已这位司机却不愿意出场作证,原来这些阿SIR已经和司机打过招呼:“这些事情死无对证的,你们不要多事!”令我们更心寒的是,金坡小学的几位老师,他们当时在负责学生放学过马路工作,两位四年级的学生牵一条绳,另外两位老师牵一条绳。他们目睹了当时的一切。但是本来他们答应出面作证的,后来却改口说无能为力,他们说,别人有后台,不敢惹事上身。死者家属再三拨打电话求助,却被拒绝接听。 不知道听完这件事大家作何感想,一名刚高考完的青年就这样消失,并且是含冤离开人世,还他一个清白就那么难吗?这个世道不是应该讲法律的吗?不是公道自在人心吗?那些老师们,出来作证就那么难吗?你们怕惹事就忍心看着梁含冤吗?还为人师表!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了,生命就那么不值得你尊重吗?以为会有赔偿就提供假口供,你就那么在乎钱,在乎到宁愿让梁永远得不到清白吗?还有还有班车上的你们,你们目睹了这一切就不能自觉地站出来说句话吗?你们忍心事实被埋藏在你们心里一辈子吗?如果你们知道现在的情形,你们会安心吗? 事情的处理结果是否公道,是否有不为人知的黑幕。我们再来看阿SIR部门的处理方式。第一,事故发生后,阿SIR没有对死者进行各种检查,例如是否酒后驾驶。第二,事故发生后1个小时内就草草清理现场,请问你们的效率真的那么高吗?第三,对于肇事司机,你们录完口供就放人,没有做任何拘留。请问,这样的做法符合规则吗? 事情到现在已经那么长时间了,梁还是得不到一个公道,尽管梁的家人还是日夜奔波,可是结果呢?证人找到了却不愿作证,一个畸形是社会!正义究竟在哪里?死者他家人,现在茶饭不思,痛不欲生。家里唯一的精神支柱跨了,一个刚刚高考完的学生,家里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如今不但没了,还要含冤受屈!家里的婆婆直到现在不肯吃一口饭,只靠打点滴维持营养。这些目击证人,你们居心何忍?逝者已逝,请目击了整件事的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好吗?你的一句话能还梁一个公道让在天堂的他安息的,否则你于心何忍啊!你这辈子会安心啊?赔偿对于他家人来说已经不是重点,现在只想还死者一个清白。 望目击证人你们能出来说句话,望正义之士能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我们还相信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存在! 以下为事故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