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宜法院在市区曝光失信“老赖”宣传片 令其主动现身履行义务 近日,一名男子匆匆来到信宜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在办理的过程中,男子问执行法官蔡文强:“我交完钱,是不是法院就可以把我的名字在失信名单上屏蔽掉?”原来,该男子一直规避执行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公共场合进行曝光,从而让这名“老赖”得以现形,并主动到法院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让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该男子叫黄某,说起黄某的案件,其实就是申请人莫某和被执行人黄某抚养费的纠纷。莫某和黄某自愿协议离婚,于2013年11月4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第二条约定:双方的婚生女儿黄某盈,离婚后抚养权归莫某,黄某支付抚养费共7.7万元,分两期付清,第一期于2014年1月31日前支付3.7万元,余下部分于2014年12月30日前付清,男方有探望权。双方离婚后,黄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肯履行双方的约定。莫某迫于无奈,遂向信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黄某支付第一期抚养费3.7万元。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黄某才勉强支付了3.5万元的抚养费给莫某,便视为第一期抚养费已经履行完毕。之后,黄某就以各种借口推诿,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莫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支付剩余的抚养费共计4.2万元(其中包含第二期抚养费4万元及第一期抚养费剩余的2千元)。法院判决后,莫某马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抚养费4.2万元,并要求被执行人黄某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查询到除了被执行人黄某和案外人黄某颖共有的位于信宜市城西红旗农村开发区鸿泰新城二期有房屋一套外,经银行、证券、车辆部门等查询,黄某再无其他可执行的财产。随即依法对黄某和案外人黄某颖共有房屋一套予以查封。在莫某也无法向法院提供黄某可供执行财产和其去向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按照规定决定将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2017年的新春期间,信宜法院在市区的体育中心、江东湾广场等繁华路段的LED屏幕上曝光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宣传片,并循环播放。让“老赖”的信息曝光在广大人民群众眼中,便于大家对失信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进行举报。当黄某的朋友在屏幕上看到了黄某的名字,并拍照发到微信朋友圈和发给黄某,黄某深知现在是个信息时代,如若继续规避执行,自己将很难在社会立足,然后就发生了黄某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那一幕。 来源:茂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