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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6 15:01| 发布者: 风情编辑1| 查看: 3033| 评论: 0
12月22日网讯报道, 信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通知,在信宜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
按照通告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主管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及宣传、广电等部门将加大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宣传教育,使市民自觉不生产、不自制、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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