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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我市依法严厉打击一起“医闹”事件

2012-5-9 09:45| 发布者: louson| 查看: 2995| 评论: 73|原作者: 微声

摘要: 我市依法严厉打击一起“医闹”事件 5月8日,我市有关部门迅速处置一起医闹事件,3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5日上午8时许,18个月大的患儿张某某,因发热由家人抱送到北界卫生院就诊。6日上午7时许复诊回家 ...

我市依法严厉打击一起“医闹”事件


    5月8日,我市有关部门迅速处置一起医闹事件,3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5日上午8时许,18个月大的患儿张某某,因发热由家人抱送到北界卫生院就诊。6日上午7时许复诊回家后,11时患儿病情恶化,送北界卫生院抢救并转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日,死者亲属对北界卫生院所采取的治疗及抢救措施表示不满,在卫生院大厅设灵堂、挂横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在北界镇和市卫生局领导的调解下,死者家属提出要50万元的赔偿,院方要求按法律程序解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死者亲属几十人持续在医院门口设灵堂,并在门口拉横幅,阻止所有人员进出。

    8日上午8时,死者家属再次聚集30多人到北界卫生院,设灵堂、拉横幅,设置障碍物堵塞救护车和医院进出通道,并在医院各楼层通道焚烧纸钱,扰乱其他患者的诊治,严重妨碍卫生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市工作组在现场反复进行法制教育,但死者家属置之不理,并对调解人员进行围攻。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ZF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工作组,进驻北界卫生院对事件进行处置。

    工作组组织民警清理横幅时,死者家属张某等人强行阻止。死者亲属张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当日,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3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8日中午医院的医疗秩序得到恢复。
    转自信宜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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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石虎 2012-5-9 08:56
{:soso_e100:}
引用 微声 2012-5-9 08:5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卫通〔2012〕7号

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五、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六、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引用 木木木木木 2012-5-9 08:57
无语!很无语!相当无语!非常极度无语!
引用 柴火 2012-5-9 09:01
依法处置医疗事故!維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引用 囍囍 2012-5-9 09:17
哎...
引用 零下五度 2012-5-9 09:20
医闹我不知道,NND我只知道医生的态度很差
引用 唏嘘噶猪肉佬 2012-5-9 09:21
{:soso_e134:}
引用 蓝色路灯 2012-5-9 09:26
可悲可悲!
引用 一点点 2012-5-9 09:30
社会己经很悲哀,现在更加悲哀
引用 桃之夭夭 2012-5-9 09:31
这样的处理结果,可能只会令事情变得更糟糕!这条新法的出台只是针对黑社会和职业化的“医闹”,GA部门要慎重啊!
引用 榕树 2012-5-9 10:12
广东“信宜医患事件”——悲剧还在继续、谁来拯救破碎家庭
          2012年5月9日    网络自由观察者
前文:信宜市“医院+阿SIR”勾结——欺压我们弱小百姓!!!!!!
         天理何在、法理何在?:给我孙子一个公道、还我儿子一个生命!!!!

一、 信宜医患事件
     所谓“信宜医患事件”,是指由于信宜市北界卫生院医生误诊,导致孩子延误治疗失去幼小生命,医院推卸责任,拒不负责。患者家属去医院、卫生局讨说法,争取公道而引起的医患矛盾,信宜北界派出所和信宜市公安局采取暴力措施,殴打和拘留患者家属等,至此使得家中两位老人精神恍惚、躺在医院门口,两个孩子无人照顾(一个孩子已被传染手足口病,送去信宜市医院治疗),该系列事件简称为“信宜事件”。

二、事件详细经过

死者:张子轩、一岁半、信宜市北界镇金区大坡村人
2012年5月6日早上:
由于发高烧(38.5度)而被奶奶送去北界医院治疗,当时医生说只是普通发烧感冒,给了一些感冒药,但并没有进行进一步诊断。
2012年5月7日早上:
又去治疗,孩子出现了全身冰凉、不能进食、呕吐和全身抽搐等症状,但医生也只是认为是感冒(并没有诊断出是手口足病,也没有让孩子留院治疗或者观察)。
5月7日12时:
孩子已经是高烧不断,我们就急忙送去信宜市医院治疗,但送去时候,孩子已经没有气了,医生说应该早点来,并检查是——手口足病、肺炎,并不是普通的感冒,是由于北界卫生院医生的误诊导致的结果(信宜市人民医院有死亡诊断证明)。
5月7日下午:
我们家人去北界镇卫生院讨个说法,找到当初就诊的医生,医生也表示,没有考虑到当时的严重性,承认存在过失。但卫生院院长表示,不是医院责任,不负责赔偿。信宜市卫生局也有来了解情况,但没有给予进一步的关注。
   
三、救助无门、“医闹”被拘留、阿SIR出手
   2012年5月8日上午:
在人命关天,求助无路的情况下,家属选择去医院讨说法,在医院挂横幅、烧纸等希望引起医院重视,给予公平说法。但却由于被信宜北界派出所和信宜市公安局阿SIR,以“维护医疗机构秩序”为由,采用暴力手段,殴打家属,并送去市公安局强行拘留(5名家属)。
拘留时间:10个小时(下午1:00---晚上11点)
释放2人,另外3人仍在拘留中(包括死者的母亲)

患者家属也承认,“医闹”是一种无奈之举、有不当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秩序,也承认存在过激励行为,对于昨日行为表示歉意,望社会给予理解和支持。
但对于普通弱势群体,当面临医疗纠纷而没有诉求途径的话,“医闹”就成为了一种必然而冒险的途径。人民群众只能用最愚蠢方法(逼上梁山做法)要讨个公道!

四、拷问:天理何在?法律何在?公正在何方?
    作为一名网络自由观察者,看到关于“信宜事件”我感触颇深,也一直在思考这事件的动态,我不仅要问一下ZF部门,思考一下问题:
(1)北界卫生院:医生的价值和责任在哪里?你们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还是杀人魔鬼?拷问医院的良知和道德底线在哪里?
(2)信宜市卫生局: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单位,你们是人民利益的保护者还是视而不见的无为部门?是放纵北界卫生院?还是还逝者一个公平的说法?你们有没有派出医疗协调组来处理这个事情呢?能给世人一个答复吗?
(3)北界派出所和信宜市公安局:阿SIR是保卫人民利益,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当弱者面临求助无门时候,你们的做法是什么?是真的可以维护医疗秩序吗?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医患问题吗?你们是保护弱者还是恶魔的打手帮凶?你们反思——是应该从关怀、劝慰和协调的方式,还是采取强制暴力、拘留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北界派出所所长说:我容忍你们很久了,抓的就是你们闹事的。。。。
五、悲剧——还在继续、谁来拯救这个家庭
2012年5月8日晚上11点,张云峰(死者的父亲)被放回家,来处理这件事情。目前的情况需要社会给予关注,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的恶化,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1)让死者安息。张子轩的尸体还停放在信宜市医院中,需要家属办理后事,但还有3名家属被拘留在医院,其中包括死者的母亲。
(2)协调处理医患纠纷。目前医患双方难以达成协议,医院只答应给2万元赔偿,但家属表示难以接受,医患纠纷还在继续,卫生局需要及时给以介入和协调,尽快解决该事件。
(3)关注生者、避免死亡事件再次发生。由于受到医疗事件影响,死者的奶奶和爷爷目前仍在北界医院门口,希望院方给予答复。爷爷有高血压、奶奶有胆结石等症状,并且出现了精神恍惚和情绪失控的症状。
(4)姐姐张思琦传染手足口病。目前姐姐张思琪(9岁)已经确诊被传染手足口病,已于昨日晚上送去信宜市人民医院治疗,目前在留院观察和治疗中。
当您看到这份帖子,请给与转发或转载,让更多的人给与这个破碎的家庭关怀。让逝者安息!!!!!谢谢您的帮助。
引用 一时糊涂 2012-5-9 10:43
看到这话题,其实我好想问问
医院诊断失误,尚未追究法律责任
老百姓闹几下,就行政拘留
这是神马过度
引用 烽火连营 2012-5-9 11:06
一时糊涂 发表于 2012-5-9 10:43
看到这话题,其实我好想问问
医院诊断失误,尚未追究法律责任
老百姓闹几下,就行政拘留

见你一次骂你一次,吹乜
引用 蚊吱 2012-5-9 11:18
每每看到有争议的帖子 怎么就会有一大片新ID出现 骂声一片呢 事后这些ID再也看不到了
引用 六月飞雪 2012-5-9 11:25
只会加剧医德的腐败,使医生加倍不当患者一回事,死了就死了,没有了责任?
引用 留思远 2012-5-9 11:33
只看,不作评论。
引用 烽火连营 2012-5-9 11:41
马甲乃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之良药,我知道你是谁,你不知道我是谁,多爽啊~
只看不评论,就骂“一时糊涂”这个搞屎棍,大龄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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