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失火必受罚——茂名市近期山火典型案例②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烧杂草、炼山、燃放烟花爆竹、抽烟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引发的山火,为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升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布近期山火典型案例。 案例一:信宜市北界镇学地村山火 2024年11月29日下午3时许,信宜市北界镇学地村委会地豆坡村突发山火。案发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范某强。据范某强供述,其在自家屋背的山场砍伐竹子清理竹叶,发现有很多蚊子,就想着烧些竹叶把蚊子熏走,于是使用打火机点燃了竹叶,但由于风势过大,点燃的竹叶顺着风势引发了山火,曾试图自行扑救,但由于当时火势较大,无法自行扑灭,火势迅速蔓延开来,最终造成山林被毁。 信宜市林业局对范某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警告;2.责令六个月内在火烧迹地上补种5518株树木;3.罚款3000元。 案例二:信宜市白石镇细寨村山火 2024年12月28日下午3时13分,信宜市白石镇细寨村委会上石更村突发山火。案发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郑某明。据郑某明供述,其和同事在信宜市白石镇细寨村委会上石更村山场高速公路护栏内闲聊过程中抽香烟。过了一会儿,跨过高速公路护栏往外走远几步小便,并把手里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乱丢。小便后,继续回到原来的位置和同事闲聊。不久,看见山体旁边开始着火,就和同事一起跨过护栏外扑救。但由于山上干草太多并受风势影响,火势迅速扩大蔓延,最终造成山林被毁。 信宜市林业局对郑某明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警告;2.责令六个月内在火烧迹地上补种855株树木;3.罚款3000元。 案例三:信宜市怀乡镇木辂村山火 2024年11月14日下午2时许,信宜市怀乡镇木辂村突发山火。案发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胡某成。据胡某成供述,其在山场山脚下想把凉亭旁边的一块空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开垦过程中,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附近找来的竹叶堆,试图快速清理杂草。然而,天气干燥,风力较大,火势迅速蔓延至山上林地,最终造成山林被毁。 信宜市林业局对胡某成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警告;2.责令六个月内在火烧迹地上补种200株树木;3.罚款3000元。 案例四:电白区望夫镇马龙村违规炼山 2024年12月16日17时23分,电白区望夫镇马龙村委会陈冲村麻坳山岭发生火情。经调查,为电白区望夫镇马龙村委会陈冲村村民巫某光使用明火炼山。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巫某光提供合法用火审批手续时,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巫某光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其行为已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电府通〔2024〕2号)相关规定。 目前,巫某光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以1000元人民币罚款。 ![]() 肇事者巫某光指认违规炼山现场 野外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茂名应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