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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街坊注意 禁止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2024-2-1 10:34| 发布者: 风情编辑2| 查看: 186| 评论: 3|原作者: 一号|来自: 信宜市人民政府、信宜发布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信府规〔2018〕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重申禁止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再次通告如 ...
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禁止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信府规〔2018〕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重申禁止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再次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东至:江东电子厂、信义大道

      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运入口处、砺儒大道、环西线

      西至:省道达北线(S370)穿城路段与粤桂路交汇环岛

      北至:文昌桥

      禁燃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号)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在禁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四、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由市公安、生态环境、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微信图片_202402010944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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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头条大件事 2024-2-2 08:44
无聊无趣的管理
引用 与你擦身而过 2024-2-2 10:07
引用 飞马6023 2024-2-2 15:14
虽然少了些年味,还为了安全,我举双手赞成此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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