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宜一儿童在鱼塘边玩耍意外溺亡,鱼塘管理人被告了...... 预防溺水是社会、学校、家庭老生常谈的话题,每年开展的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提醒不少,但是溺亡事故却依然每年发生。家住信宜市的一名不满3周岁的儿童在鱼塘边玩耍时不幸溺亡,家属将鱼塘管理人告上法庭。双方当事人在信宜法院北界法庭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也及时兑现了承诺,案结事了。 01、案 情 2021年12月,家住信宜市某镇的阿新(化名)夫妇由于工作繁忙,将2岁多的儿子小贤(化名)寄养在外家。某日,小贤在邻居阿毅(化名)经营的鱼塘内溺水身亡。痛失爱子的阿新夫妇认为阿毅在管理鱼塘中存在过失,多次向阿毅索赔,遭其拒绝。之后,阿新夫妇一纸诉状将阿毅起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阿毅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02、调 解 信宜法院北界法庭对该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阿毅作为鱼塘经营管理人,未在鱼塘周边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告及其家属明知附近有鱼塘,仍放任小贤一人在屋门前玩耍,对事故发生也负有一定过错责任。在细致厘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为了妥善化解纠纷,邀请妇联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工作。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本着减少双方诉累、化解双方矛盾的初衷,数次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阿毅一次性赔偿15万元给原告阿新夫妇了结本案。该纠纷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03、法官寄语 该案的承办法官提醒,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屡屡发生儿童游泳溺水事件,家长应特别避免将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家中或让其独自外出活动,并要对孩子加强监管,提醒其不要私自前往海边、鱼塘、水库等区域游泳或玩耍。学校也应积极做好安全知识宣传,通过讲课、视频等方式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以及掌握溺水的急救方法。海边、鱼塘、水库等管理人员要在危险水域设置醒目标牌,对危险水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安排专人看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