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扩权强镇,试点镇相当于县级权限
今天(4月7日)召开的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决定,向石龙和塘厦两个试点镇再下放200多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其中包括户籍审批权、镇级民办中小学的设置和变更等一批重要权限,进一步加大简政强镇放权力度。至此,市委市政府已下放了575项事项给试点镇或分局行使。东莞再向石龙和塘厦两试点镇下放200多项权限
今天,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东莞市扩大石龙、塘厦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第二批)》,决定向石龙和塘厦两个试点镇下放第二批多达23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并同意将我市未开展简政强镇试点工作前,市直部门已下放给镇街或分局行使的92项事项一并公布。
此次确定下放的管理权限事项,包括户籍审批权、镇级民办中小学的设置和变更等一批重要权限,以及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农产品质量认证、镇级事业单位的增设撤销、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权等权限。
试点镇所承接的事权相当于县级权限
据悉,去年市委市政府已下放的事项涉及27个部门共248项,这次增加下放事项后,我市共有30多个市直部门下放575项事项给试点镇或分局行使,试点镇所承接的事权相当于县级权限。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指出,在简政强镇工作上,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相信基层,有魄力该放就放,在实践中探索改革经验。 有利有不利 监督才是最好的民主! 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工作正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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