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镇街
发表于 2009-5-24 10:42
原帖由 无为 于 2009-5-24 09:28 发表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
网站订立一个论坛发贴总体规定(若无人能胜任制订总版规,本人可以提供相关资料!)
然后每个版块由超版和责任版主制订相关版规细则.让版主有法可依!
不然执法没有标准,全凭版主的主观臆测,会给部分会 ...
这也是合理建议,支持!
Looking
发表于 2009-5-24 12:24
個人認為公佈就強硬了點,先警告吧,若警告無效再作處理。這關乎一個人的道德問題。
南国玉都
发表于 2009-5-24 21:11
原帖由 Looking 于 2009-5-24 12:24 发表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個人認為公佈就強硬了點,先警告吧,若警告無效再作處理。這關乎一個人的道德問題。
道德,在人家注册“恶意”ID用意时它还会关心道德问题吗?你还替它们关心道德问题#av%000
只是我
发表于 2009-5-24 21:24
先警告吧,否则又会掀起一场大风波!
Looking
发表于 2009-5-25 09:21
原帖由 南国玉都 于 2009-5-24 21:11 发表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道德,在人家注册“恶意”ID用意时它还会关心道德问题吗?你还替它们关心道德问题#av%000
我的意思就是說那是有因果關係的啊。只有沒有道德的人才會做出這樣的事。
白石白住
发表于 2009-5-29 12:16
适当公布,个人隐私的就不要干扰
配角
发表于 2009-5-30 23:39
.......会过
......走过
.....路过
....飘过
...游过
..看过
.踩过
.走过
..路过
〃飘过´`)
,•´ ¸,•´`)
(¸,•´ (¸*♥〃´`)
拿分 ,•´ ¸,•´`)
(¸,•´ (¸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