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破 发表于 2007-3-24 16:08

风情回贴六砍!

为了风情的健康发展 本人讲下(建议)回贴规定


纯表情 砍!
纯符号 砍!
(即纯水贴)
回贴过三连 砍!(即系自己回自己的连住三贴)
不够三个字 砍!
违反发帖道德 砍!
其他违规 斩!

大家认为如何?

[ 本帖最后由 寂寞的男孩 于 2007-3-25 01:12 编辑 ]

贪睡的嘟嘟 发表于 2007-3-24 16:13

:L那我以后路过算了

反破 发表于 2007-3-24 16:16

只系建议者
决定不在我
高层决定

贪睡的嘟嘟 发表于 2007-3-24 16:21

/:1 有时累,有时心情矛好,有时人矛舒服,我就中意纯表情过

/:1以后,路过算咧!

反破 发表于 2007-3-24 16:45

十个字内不能"路过"2字呢?
呵呵
讲笑

贪睡的嘟嘟 发表于 2007-3-24 16:57

我路过就系睇完就闪人

反破 发表于 2007-3-24 17:06

那岂不是矛来风情了?
睇来我要犯错了

贪睡的嘟嘟 发表于 2007-3-24 18:42

我喜欢看看看看,然后一个字不留,走人!

我悄悄的来,悄悄的去,不带走。。。。/;P

Singing 发表于 2007-3-24 18:44

路过的意思是...只是来看看风情有什么好野..但每次只是看完就走.....不留下任何痕迹...

就如我轻轻地来,轻轻地走.....

贪睡的嘟嘟 发表于 2007-3-24 18:52

/;P轻盈不愧是我的“情侣”啊

Singing 发表于 2007-3-24 18:58

头先你又在回帖,,..我又在回..

而结果却是一样的意思...

:handshake:handshake真的很相通啊..

贪睡的嘟嘟 发表于 2007-3-24 19:06

/:love:victory::handshake

Singing 发表于 2007-3-24 19:08

不过大家对我地有意见啊....:'(:'(

贪睡的嘟嘟 发表于 2007-3-24 19:13

:L我矛怕咯。。行得正,企得正,怕乜野哦。嘿嘿

snakelss 发表于 2007-3-24 19:14

我本人的意见是纯表情 纯符号都可以,但用纯表情 纯符号回贴不能连续过三次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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