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行了!!!
广州限行了。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 非广州市籍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限制通行:
广州东面限行区域: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 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以西限制通行;
广州南面限行区域:珠江水道(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北面)以北限制通行;
广州西面限行区域:白云区、荔湾区与佛山市交界处以东限制通行;
广州北面限行区域: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广汕路至春岗立交段)、 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不含)以南限制通行。
二、以下路段工作日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
内环路、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科韵路口)、工业大道(南田路口至新滘西路口 )、增槎路(增埗桥至北环高速公路口)、金沙洲大桥。
(注: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包括:沙河立交、黄埔大道立交、东晓南立交、珠江大桥新桥〔广佛放射线〕 、增槎立交、广园西立交、机场高速立交。)
三、广州市政府将依据主要道路拥堵情况适时调整限行路段、时段。
四、下列非广州市籍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三)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五、本通告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 理。2015年12月16日零时至2015年12月31日零时(15天)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以教育劝返为主。
对非广州市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日
比人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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