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人 发表于 2009-2-25 21:35

东莞:公积金异地户口离职支取可委托他人代办

发表时间:   来源:[广州日报]浏览:[]评论:[]   本报讯 (记者于梦江)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针对近来该中心收到的关于住房公积金龙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问题,该中心决定,从即日起,使用公积金龙卡办理公积金异地户口离职支取业务时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龙卡的支取业务时,只能将所支取的资金转入本人账户,不可转入代办人账户,也不可直接在柜台支取现金。
  不过,使用公积金龙卡办理除异地户口离职支取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支取业务时,不可委托他人代办(配偶代办除外),必须由本人办理。

一碗白饭 发表于 2009-2-25 22:05

希望手续不是很麻烦~

旺旺随风 发表于 2009-2-25 22:06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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