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界人快顶起
在省道370线边上看到这栋建筑,极之震惊,因为它离路边实在太近了,按公路法规定,省道两侧建筑物离公路边缘至少不少于15米,但这栋建筑,离公路边估计不到五米,它甚至占用了公路边的人行道,真是搞不懂它为什么能被建造?信宜的管理部门去了吗?往北界的路线发展可以说,永久性的被这栋建筑限制了,因为往北界方向的主干道,已经不可再扩展,悲衰。根据公路法规定,此栋建筑物可以说完全是属于违法,不知道为什么政府的管理部门能让它建设完工,如果将来要拆除,所要的代价是极高,北界的交通扩展将受到严重的阻碍。
按照《公路法》第56条和《公路管理条例》第31条的规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是以建筑物与公路边缘(用地范围)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顶起。。。 {:3_183:} 顶,顶 有用吗? 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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