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923911 发表于 2015-2-3 18:51

在哪些情况下才会停止失业金发放?

【导读】根据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可申领东莞失业保险金。但参保人如出现重新就业等情况则即立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那具体出现哪些情形则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外来人员也可以按月申领失业金吗?
A:按现行规定,外地户籍人员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地户籍人员离开厦门开具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时,若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本人社会保障卡;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市或区社保中心办理。转载注明出处:http://dongguan.chashebao.com/wenti/13527.html

大坑 发表于 2015-2-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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