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良 发表于 2013-2-14 20:28

征婚,双方合适可闪婚

本帖最后由 羽良 于 2013-2-14 20:44 编辑

好吃佬 发表于 2013-2-14 20:34

{:soso_e114:}{:soso_e114:}

纯品 发表于 2013-2-14 20:36

楼猪不是征婚,像在市场买女人。

我本善良的 发表于 2013-2-14 20:48

{:soso_e176:}

又醉了 发表于 2013-2-14 20:55

面包没买到可以买馒头

适可而止 发表于 2013-2-14 20:56

感觉不老实!!

陈文森 发表于 2013-2-15 00:00

大家別踩那么尽;人家有诚心噶

富贵竹88 发表于 2013-2-19 17:46

{:soso_e120:}纯属路过

永兴美龙玉器厂 发表于 2013-2-19 21:14

今年你是好运的幸福人

决择 发表于 2013-2-26 20:22

于哥,你来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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