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人分妻(2012-12-15 08:51:58)转载▼标签: 杂谈
宁教人分妻(2012-12-15 08:51:58)标签: 杂谈
以前中国人的道德观念是:“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有人把个老婆揍得半死,旁的人都会劝:“床头打架床尾和。”差不多还想回一句:“习惯就成自然了。”真是的,现今社会打老婆,可是要触犯法律的事了。而到了现在,却情怀思想大异。天下间最没出息、最令人气愤、最不值得同情的男人,就是假借维护时代女性独立的尊严与高贵为藉口,放弃照顾女人(尤其是妻子、情人)的责任。今时今日,女人有能力养活自己,那么,请自行买柴买米,交水费电费。女人本事,开始在社会上冒出头来,年薪不菲,另有花红。好极了,请自资置业,家私装修一力承担,视此为女权至上。还有还有,很多女人岂止薪高职厚,且长袖善舞,精通投资,不可多得。那就请她大发慈悲把夫家的姨妈姑爹,都一律照起。此外,女强人自有金刚不坏身,周时练就打落门牙各血吞的功夫,故此丈夫、情人变志,不用为其担心,自会掩饰伤口,依旧笑傲江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女人,女人,你的名字是强者,故自今日始,你死你贱,不劳费心。女友结婚后,负责供楼、买车、储蓄、投资、雇请女佣、对儿女供书教学、对父母翁姑月奉家用,再加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全部包揽上身。丈夫呢,只在他需要的极短暂时间之内表达半分温柔,形同免费召妓,其余日子一律比老板还凶,比政敌还狠,比无赖还衰。女友给我说她打算离婚。我立即答:“我赞助你律师费。”我对此认真而义愤填膺:除之而后快。
双方都有付出,只是你要求付出小于或等于回报的话,你就不配活着 别人的家事还用你费神? 丈夫呢,只在他需要的极短暂时间之内表达半分温柔,形同免费召妓,其余日子一律比老板还凶,比政敌还狠,比无赖还衰。
这句话精辟!~ 分吧。。。。 不懂路过 捞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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