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李俊 发表于 2012-12-11 01:31

你走了一年半

   今天是2012年12月11日,你刚好走了一年半。那天,你不辞而别。我知道,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你了。不管怎么说,我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了。
   至今,我很想知道你为何这么狠心就走了。你的欠别人的钱,我都在帮你还着。我之所以这样做,一是不想人家记住你借钱不还,二是这个数目也不小,我不忍心看到你朋友借给你几千元而无法回收。总之,我这辈子已经被你害得够惨了,所以这几千元根本算不了什么。
   这辈子,我会都记住你。我答应过你的事情,一定会做的。希望你在天堂快乐!

神棍二师兄 发表于 2012-12-11 02:16

天堂。。。。

抽煙的女人 发表于 2012-12-11 08:56

别告诉我是为女人,我想必不是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12-12-11 09:14

啊 ?弱弱的问下她是你的谁?

寻找幸福 发表于 2012-12-11 12:55

有情有义

玫瑰园 发表于 2012-12-11 21:17

李生,是个有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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