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已失效 发表于 2012-9-20 23:51

应该撤销玉竹 《影音》版主职位

本帖最后由 8是饺子8是鱼肉 于 2012-9-20 23:57 编辑

作为影印版块里的翻唱歌曲除了带给大家欢笑,亦有作者对歌曲翻唱的努力,是一份心血。而当中网友回帖的质疑或肯定更是给了翻唱者无限动力与自豪。作为本身亦热衷歌曲的版主玉竹对这点应深有体会,才会不辞劳力的制定出全风情论坛的唯一字版规,希望以此来对版块进行监管,从而将版块发扬光大。这点玉竹功不可没,也是受每一个喜欢影音版的网友所赞赏的。风情论坛应该对玉竹给予一定的嘉奖肯定。

但,版规是一回事,管理又是一回事。通过小C事件,玉竹用违背版规准则,以恶意灌水名义,行驶版主权利,删除小C多条翻唱主题。关于玉竹版主的决定是否正确,暂且不予评论。我们先来学习下什么是版规,什么是网友发帖规则。我特意从影音版的版规复制过来

7、不能复制同样的内容或无意义的回复或点评进行刷屏,否则删帖并扣分。

通过对小C的回复,了解到玉竹版主是小C重复无意义的回帖进行刷屏而将其主题删掉的。
根据版规准则第七条,处理的方式是删帖并扣分。可是,第七条准则里并没有说将主题删除。玉竹版主却删除了主题,何解?试问,若果主题是小C发起,恶意回帖刷屏的是另一个网友,玉竹版主删除的应该是网友的回帖还是整条主题帖。不是,那玉竹是以什么理由而删除主题呢,是,那往后谁讨厌谁,只要将他所有的主题全部顶一遍是否就可以侧面的对其进行打击?

很多人说小C唱的比玉竹好,玉竹看不惯就以版规名义将小C的翻唱歌曲全部删掉。这种小人之见的肤浅想法,有点脑子的人都会嘲笑的。听过两人翻唱,我不是专业的,业余都算不上,作为一个听众,觉得两个没什么两样,都是男人,都不是明星,弄的都是翻唱,充其量小C会个什么吉他等乐器而已。

如果主题与版规没冲突而遭受到删除,那就是个人的管理行为了。我记得L管很久前说过,风情不会轻易的将网友的主题删掉,哪怕处理也只是将其移到只有管理群才可以窥见的垃圾版里,目的就是让大家知道,风情是个言论自由的网站。听小C说数据已经不可恢复,那明显是玉竹无视风情一贯宗旨,直接就主题永久性删除。我想请问L管,这是不是以后风情论坛的准则,而让玉竹去开个先河。是,论坛的准则,我们肯定遵守,若不是,不是玉竹藐视风情宗旨就是他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去做一位连基本网友都懂得处理事情的版主。记得前段时间,玉竹翻唱了一首以艳照门为背景的歌曲,内容极其淫秽不堪而被人投诉。当时L管用一种模凌两可的方式对其进行维护。有感于找一位合格的版主是何其的困难,大家都谅解的没有再次深究下去。没有人不做错事情,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可通过这次事件,玉竹依然不知自身对论坛管理的知识薄弱,再次的犯错,且不是一般的错,想必大家有理由相信,玉竹真不是一位合格的版主。看小C关于影音版帖子被删的申诉 帖,作为当事人的他竟然以管理员的语气来处理自己与小C的纷争。详见:答复会员小字组思【关于影音版帖子被删的申诉】,如此单纯的版主你真认为他适合做版主吗?即使他非常的有心,能力不够,又有何用?好比你煮了一窝食物,想让猪快点长大,拼命的喂他吃,可他就是吃不下了,还死喂,你当没当猪是人啊,晕,差点忘记,猪确实不是人,那你是不是人啊。在这种状况下,你只有害死他,对他没丁点人生意义,又晕,猪怎么可能有人生呢。你总想它健康的长肥杀了好卖钱吧。
让一个没能力的人在一个位置上工作,你认为对他的人生有意义吗,简直就跟猪一样,肥了就杀,没丁点意义。
所以撤销玉竹版主职位是为他好。我想玉竹应该能理解我的一番用意及论坛的一片苦心。
至于玉竹以前说什么做人比较有主观,就不提了,好汉不提当年丑。










阿宅 发表于 2012-9-20 23:53

这不太好吧!有点太过了

广东律师 发表于 2012-9-21 00:05

不是吧~~~~

不解风情 发表于 2012-9-21 00:06

首先我支持楼主要撤他版主。在其位不谋其职

不解风情 发表于 2012-9-21 00:08

还想说的是,楼主在井中小孩的贴要拿第一!那是屁!你这次要能将玉竹放下马你才实至名归!

小红豆 发表于 2012-9-21 00:08

你干嘛把事情弄大呀你,真是的。唯恐天下不乱。

南国玉都 发表于 2012-9-21 00:10

人家還是有不少功的,搞了不少人氣,比其他多數版主都強多了,一點小過不足撤消,但又未必是過,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定義............

南国玉都 发表于 2012-9-21 00:11

不解风情 发表于 2012-9-21 0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想说的是,楼主在井中小孩的贴要拿第一!那是屁!你这次要能将玉竹放下马你才实至名归!

又系呢招激將,要系LZ聽了你的哪就是弱爆了...........

中心坐标 发表于 2012-9-21 00:53

呃。。。。。不至于

浅笑幕后 发表于 2012-9-21 01:44

{:soso_e181:}饺子说出了我们网民的心声呀

不解风情 发表于 2012-9-21 08:58

又仔细观察了一番,好似是惯犯,有意作对而为,贡依律严惩是否能达到效果显著?

某某 发表于 2012-9-21 09:43

个人认为凡事应多方面来看,这里楼主重在批判玉版,而对会员的犯错误应受何种惩罚就选择而不见或者选择性失明。

对玉版的了解不算多,感觉他是风情一位比较活跃的版主,他说到已经多次“进行了劝告,警告,通过发短消息的形式告知,并在您主题帖回复说明”,希望会员停止这种洗版行为。

我在想,如果会员犯错误,作为版主能做点什么?

1。多次劝告无效,暂时把贴放进回收站(会员发言功能不受影响,可以继续发帖和申诉)
2。每回复一条洗版的内容就警告一次,每累积警告达到三次,系统自动对该会员进行禁止发言一天(此时,该会员发言功能在24小时内受影响,发帖不能)
3。会员每回复一条洗版的内容版主就删除一条,版主一边删除,会员一边继续发表,对劝告视而不见,版主删不胜删情况下,对该会员进行一段时期的禁止发言或永久的禁止发言(此时,该会员发言功能受影响,发帖不能)

除此之外,版主还可能做点什么?大伙说说。。。。
要是某会员头像下出现禁止发言四个字,那某会员的Fans们会不会暴走?就像大海水那样,晚上恶意灌水被禁言。

有关的帖子和回复比较多,没看完。不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认为,要是犯错误的会员发出真挚的道歉并承诺今后不再进行洗版等违反版规行为后,放在回收站的帖子可以申请恢复回来。

醉街男主角 发表于 2012-9-21 10:11

某某 发表于 2012-9-21 09:43 个人认为凡事应多方面来看,这里楼主重在批判玉版,而对会员的犯错误应受何种惩罚就选择而不见或者选择性失 ...

再完善的法律都会有漏洞,何况一个小小的规定,要钻空子好容易!我也感觉公然屠版太恶劣,明显是故意作对,故意挑事。

用户已失效 发表于 2012-9-21 11:53

某某 发表于 2012-9-21 0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凡事应多方面来看,这里楼主重在批判玉版,而对会员的犯错误应受何种惩罚就选择而不见或者选择性失 ...

回12、13楼。
我帖主提1玉竹版主删帖欠缺思考,2玉竹违规管理层包庇,3玉竹不懂申诉流程。赤裸裸的管理问题,为何就演变成你们讲的人身攻击挑事了。
你讲我侧重批判玉版,放任小犯错。麻烦你看清楚,我哪条说小C没犯错,这么就视而不见了。虽然小C犯了错误,但玉竹不明就理的胡乱删除,才形成这种闹剧。闹剧既然发生,我们已经无法换回,唯一要做的就是杜绝这种问题唯恐再犯。我们的社会发生的一些现象,政/府整天被百姓骂马后炮,说只有出了事情才会处理。这是何等的悲哀。是的,马后炮的确讽刺,可哪怕再讽刺,为了以后的正常秩序,闹剧的源头的毒瘤一定要拨除。这叫层次分明,处理了毒瘤,再来整治小C的愚昧,是要时间的。毒瘤拔除不了,谈何谁过错!

夜瑟猫 发表于 2012-9-21 13:50

{:soso__4817633372187371260_3:}小8,你这贴能拉得下玉版,你随时回来找我,我请你吃饭去!我压根不信玉足佬会被冰河撤掉,当年玉足佬那些无脑行为,我强烈的投诉,冰河一只眼睁一只眼闭着,就糊涂过去了。这点小事,我估计他压根就当你透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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