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李俊 发表于 2012-5-2 17:27

写给泡沫飞舞版主

泡沫飞舞版主:
          你好!说心里话,我没有想让你难堪,所以才发那个《版主,你喝醉了?》的贴。我这样做,就是想给你一个台阶。看来,你完全没有领会我的意思。其实,你心里想什么,我隐约是可以知道的。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帮着你找台阶,但愿你能够明白。该贴是否移回来,对于我却是没有什么损失的。
      我这个人,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东西,就会坚持,但是有一天发现错了,就会立刻认错了。因此,只要你能够正确的东西,你照样可以坚持。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如果你确实觉得自己的做法是正确,那么就继续坚持,起码我还是支持你那份坚持。但是如果你心中觉得错了,却为了面子问题而不肯认错,那么就不太好。
   一时情绪问题,我在另外一个贴里说了刻薄的话,可能客观上对造成一定的伤害。对此,我和你说一声歉意。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多一个朋友,少一个敌人。
               李俊
               2012年5月2日

唏嘘噶猪肉佬 发表于 2012-5-2 17:30

{:soso_e192:}

可乐好乐 发表于 2012-5-2 17:33

不明原因的路过{:soso__1312231876956241769_2:}

馒头 发表于 2012-5-2 17:36

路过的

夜瑟猫 发表于 2012-5-2 17:37

李俊同学,你又来找事了呀,没用的啦,等下路过的版友会直接把你拍死的!谁敢动风情的官层呀,那浓浓的人情味把他们好生护着,无需经风雨的!

小小460 发表于 2012-5-2 18:04

路过。飘过,走过

残疾人 发表于 2012-5-2 18:05

围观下 。

沐小敏 发表于 2012-5-3 01:32

路过留痕..

屋顶上的朋友 发表于 2012-5-3 11:08

看到有点烦

泡沫飞舞 发表于 2012-5-3 11:20

移至更适合的版块。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5-3 12:44

泡沫飞舞 发表于 2012-5-3 1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移至更适合的版块。

版主的认知水平、读文能力不足啊。
至于为什么此文符合心情版,不应被移,小思就不啰嗦了。

移回去吧,移回去起码证明作为一个写作、心情分享类板块的版主应有的文学基础。

夜瑟猫 发表于 2012-5-3 14:05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5-3 12: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版主的认知水平、读文能力不足啊。
至于为什么此文符合心情版,不应被移,小思就不啰嗦了。



小思,我倒是觉得移回去的可能性不大!
人家不会承认自己做得不妥的。
你要是闹大了,人家上面管理又出来一句,没有问题!
啥事都没有了!

凉薄 发表于 2012-5-3 14:25

本帖最后由 雨中飞燕 于 2012-5-4 09:50 编辑

不作评论。

流浪的李俊 发表于 2012-5-3 14:46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5-3 12: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版主的认知水平、读文能力不足啊。
至于为什么此文符合心情版,不应被移,小思就不啰嗦了。



   这次,错得这么明显,都不肯承认错误了。因此,我明白征文是什么回事了,呵呵。另外,客观来说,不管怎么说,我还是算一个准“名人”。本来,网站可以利用这个效应,但是他们妒忌人才,打压我。有的网站,人家都是非常热情邀请我,包括我邀请到他们工作办公地方参观。
   某些人啊,不要都把别人当作白痴看待。还有一些人狗眼看人低。

狼不色 发表于 2012-5-3 15:40

流浪的李俊 发表于 2012-5-3 14:46这次,错得这么明显,都不肯承认错误了。因此,我明白征文是什么回事了,呵呵。另外,客观来说,不管 ...

楼主你是狗嘴吐不出象牙。哪凉快哪吐舌头去。还准名人,你就一名人,像芙蓉姐姐和凤姐那样靠恶心炒作出名的名人。太自以为是了。有本事的人从不会将自己有什么能耐整天挂嘴边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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