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福一生 发表于 2012-3-5 23:12

温家宝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财产权不得侵犯

2012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ZF工作报告,审查年度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温家宝: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要认真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严格保护耕地。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

老白干 发表于 2012-3-5 23:37

沙发。宅基地,都快要俾侵占啦

乡巴佬 发表于 2012-3-6 00:02

#av%12

浪医天涯 发表于 2012-3-6 16:40

关于信宜东镇大坡村村民们,起诉村府啦,这温家宝读作明确规定啦。(要认真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现在俩会正是上访的好时机啊。

水南蛇 发表于 2012-3-6 22:56

#av%16

赵龙 发表于 2012-3-7 09:27

哦还是啊宝号啊

石虎 发表于 2012-3-7 10:08

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早有规定了,不是他现在才说…

岑陈林 发表于 2012-3-7 10:12

3年前在凤凰电视台常见专家们讨论这问题!高度关注宅基地使用权!

玉都寻梦 发表于 2012-3-7 17:49

顶。。。。

大风歌 发表于 2012-3-11 23:14

PS老温,整一个空口讲白话的人,全国上下大大小小的官,由谁当他的话是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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