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李俊 发表于 2012-2-17 19:40

我对玉都的看法

         通过这次征文,我对玉都管理人员非常失望。关于我文章落选的解释,竟然多次互相矛盾的解释。开始说我文章是自我推销,所以不属于征文范围。后来,我把这个结论推翻了,结果出来新的解释。要是我这次把这个解释推翻了,是否还玩什么的花样。
    “ 有香港媒体报道称,第四届香港行政长官参选人唐英年的居所被发现有违建,面积为200多平米,此事在香港引起轰动,各界纷纷要求唐英年公开解释。据报道,2月16日晚,唐英年在竞选办公室承认地库是违建,承诺将及时拆除,并就此事向全港市民道歉。”唐英年都出来道歉,为何玉都管理员却死要面子?
       你们要是想论坛有更好前途,就应该珍惜信誉,而不是玩花样。要是我较真起来,到法院告你们,看看你们怎样反应?这次,玉都管理员在征文事情,似乎学习到ZF撒赖的本领。
      我好心说一句话,一个体制不公,只会把人赶走。要是你们为了玉都的前途,就应该反思一下。好了,不说了,要是想堕落,我也没方法。

玉都哥仔 发表于 2012-2-17 19:47

“ 有香港媒体报道称,第四届香港行政长官参选人唐英年的居所被发现有违建,面积为200多平米,此事在香港引起轰动,各界纷纷要求唐英年公开解释。据报道,2月16日晚,唐英年在竞选办公室承认地库是违建,承诺将及时拆除,并就此事向全港市民道歉。”唐英年都出来道歉,为何玉都管理员却死要面子?
————老兄,国情不同啊。睇开D嘛,何必太执着呢。

信宜狡狡镇 发表于 2012-2-17 20:34

论坛系甘噶,管理员 版主认识的某某生日。结婚。生侬发帖置顶加红(红色表示帖子内容非常重要)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2-17 20:41

信宜狡狡镇 发表于 2012-2-17 2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论坛系甘噶,管理员 版主认识的某某生日。结婚。生侬发帖置顶加红(红色表示帖子内容非常重要)

哈哈哈,原来还是有人看在眼里的嘛。
生只仔发个帖子就不说了,而且还非常重要,亮红啊。

站长,站长快来看看嘛,原来除了你们家的兄弟之外的朋友还是有话要说的嘛。平时大家太给风情面子啦。

信宜狡狡镇 发表于 2012-2-17 20:52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2-17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哈,原来还是有人看在眼里的嘛。
生只仔发个帖子就不说了,而且还非常重要,亮红啊。



真话实事。好像此帖http://www.06681.com/discuss/thread-239126-1-1.html管理员却不加红。

喝涼水 发表于 2012-2-17 20:57

信宜狡狡镇 发表于 2012-2-17 20:59

喝涼水 发表于 2012-2-17 2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红了哦,是不是因为你?

刚睇到没红窝。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2-17 21:21

喝涼水 发表于 2012-2-17 20:57 http://www.06681.com/discus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红了哦,是不是因为你?

哇,菜市场买菜?还可以讨价还价?
版主,迅猛的,给小字组思来一个精华帖。随便抓一个,小字组思都自认是精华。
小字组思对风情网的发展,没功劳也有苦劳嘛。
不信?小字组思敢说,N多VIP还没小字组思码给风情网的字多。兄弟,打字耗力气啊,送点精吧

松阳世家 发表于 2012-2-17 21:41

俗语讲[爱哭的孩子有野食],LZ你也[爱哭]?

云烟生处 发表于 2012-2-17 22:19

点评那里我打漏字了,"所以我们不清楚"..另外补充下,无论观众或者管理员,大家老乡 我们的矛盾是同志间的矛盾,所以不用生气,好好解决.一人退一步,大家就不打不相识,成了朋友,多好啊..文章洛选的事 我16岁就已经经历了,这点事嘛 很正常的阿.大家有空喝杯酒,笑笑握手!!

岔道 发表于 2012-2-18 09:05

虽然可以说文字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倍加珍惜,可是孩子只有一两个,而文章我们可以天天写,而且会一篇比一篇好,我相信真正热爱文字,真正自信的写手不会只纠结于一两篇文章的,毕竟那只是我们多少年中写出的太多文字中的一两篇,不是吗?
用这些时间,这些情绪我们完全可以另外写出更好的文,可以去更多的论坛或杂志展示,不是吗?
只有抱着很好的心态,怀着对文学的尊重与向往,一个写手才会一日一日地有所进步。  
祝朋友们笔健!

gampsl 发表于 2012-2-18 10:09

··岻

gampsl 发表于 2012-2-18 10:39

来说事非者,即是事非人。观棋不语真君子,那个人后不说人。每个人都要说服他人,语不惊人死不休。有则改之无则加免。lz所说hkg例子是说知錯能该,谁错谁非我等皆为旁人不得而知,但关键要认清楚是孰是孰非。论坛固然有改进地方,今后也会有操作错误or延误之处,但论文评定等主观评论之类个人认为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一家之言,fyi.

云烟生处 发表于 2012-2-18 14:02

14楼的兄台说得好!是金子总会发亮!作为一个优秀的写手,大度气质是首要的.年轻气盛就少了内敛.结果世界好人坏人都是你讽喻的东西了.一个人故装哲学高深,自认文字我懂玩,咄咄逼人,渺视旁人.是不可取的!

流浪的李俊 发表于 2012-2-18 15:42

岔道 发表于 2012-2-18 0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虽然可以说文字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倍加珍惜,可是孩子只有一两个,而文章我们可以天天写,而且会一篇比一篇 ...

不是在于征文的事情,而是一个体制公平的问题。如果一个社会不讲究法治,ZF任意侵犯公民私产,社会出现大量冤案,难道有人站出来说话也是错吗?如果玉都玩不公平游戏规则,结果只能把人赶走。某个县级地方论坛,曾经聚集很有才华的网友,这包括当年新概念作文得主、高考文科状元,以及多名中大等名校毕业的。但是后来大家都走人了,该论坛就这样衰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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