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纸很忙
发表于 2012-7-7 14:15
七年之痒吗?
道壹号
发表于 2012-7-7 17:34
回头看你就会发觉原配好,因为你有了比较。离得三思后再思,婚姻除了爱就是责任
安之若素
发表于 2012-7-7 18:23
{:soso_e127:}
玉都以外的人
发表于 2012-7-7 23:49
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和分析,我没有离婚。事实上我也经常反思自己的情绪,我不是一个狠毒心肠的人,静下心来,我也能感恩家婆对我的帮助。有时候不吵架的时候也能感受到老公并不是那样的糟糕,人无完人啊!改变不了别人就改变自己吧。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无法预料的,既然把她生出来了,就要对她负责,就要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
玉都以外的人
发表于 2012-7-7 23:58
去年老公没回老家,我带着孩子去看了家公家婆,顺便捎给他们几百块钱。
钱我不是当面给他们的,我藏在了家婆的被子下面,等我们上了返程的车后再打电话告诉她的,虽然不多,但是也是我的一点真心实意吧,说真的,打完电话后我心里特踏实。婆婆对我的好我记得。只是和老公的感情怕是很难回去了,为了孩子什么都要担着。
唐怕虎
发表于 2012-7-23 16:16
我早就想了
开心一下
发表于 2012-7-28 22:57
同病相怜。说到难你有我难吗,说到夫妻不正常,谁又能理解.........真是太多感慨
聆听1
发表于 2012-7-28 23:04
那离婚对小孩伤害就不大吗?我觉得伤害更大,最近我弟也在闹离婚,觉得对小孩子一点都不负责任!离异对小孩的幼小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的
63209364
发表于 2012-7-28 23:12
玉都以外的人 发表于 2011-12-19 0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要离婚,无条件离婚,财产、存款、孩子我都可以不要,只要他能好好待我的女儿。
他没时间带孩子我可以帮 ...
这就是真的
哀大莫过于心死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7-28 23:40
三思而后行!!
得闲荡荡
发表于 2012-7-29 17:55
离婚只不过是签字个名字而已,说白了只是“举手之劳”,自己解脱了,孩子呢?作为父母的总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设在孩子的痛苦之上吧
骋婷小颖
发表于 2012-7-31 15:47
相识容易,同住难
不一般的
发表于 2012-7-31 19:22
带上户口薄、结婚证,身份证不知需不需要,带上为好。
夜静梦飞
发表于 2012-12-19 18:08
离吧,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可怕的,别让自己在这样的坟墓中度过。
新的开端
发表于 2012-12-19 18:16
夜静梦飞 发表于 2012-12-19 18:08
离吧,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可怕的,别让自己在这样的坟墓中度过。
你的心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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