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宜妈咪
发表于 2011-11-11 17:56
@10那个地方都有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二个吧,然后都是按建筑面积算价的,以后管理费也是按公摊面积的
偶买的是二手房,看到OK就买了,都没理过实用面积公摊面积这些
玉都寻梦
发表于 2011-11-11 19:47
lol.gif
微波
发表于 2011-11-12 00:03
@10@10
哥抽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1-11-22 16:08
砍你#av%0021
玉都散佬
发表于 2011-11-22 23:28
玉城名苑也是啊,无赖的开发商!
法律人
发表于 2011-11-24 01:41
这个是面积差问题,实际计算房屋总价的基准,应当是房地产权证所记载的房屋面积。
依据你的实际情况,你可以选择退房或与开发商协商返还面积差。
千里暮雪
发表于 2011-11-25 14:25
没得倾
飞翔的云
发表于 2011-11-26 13:56
边度都系甘啦你就从了吧
风的浪子
发表于 2011-11-27 10:26
无言,顶着吧
张宇強
发表于 2011-12-3 16:03
到处都差冇多!人地话事!#av%155
客家男儿
发表于 2011-12-4 22:40
信宜的露台听说都按全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