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宜妈咪 发表于 2011-11-11 17:56

@10那个地方都有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二个吧,然后都是按建筑面积算价的,以后管理费也是按公摊面积的

偶买的是二手房,看到OK就买了,都没理过实用面积公摊面积这些

玉都寻梦 发表于 2011-11-11 19:47

lol.gif

微波 发表于 2011-11-12 00:03

@10@10

哥抽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1-11-22 16:08

砍你#av%0021

玉都散佬 发表于 2011-11-22 23:28

玉城名苑也是啊,无赖的开发商!

法律人 发表于 2011-11-24 01:41

这个是面积差问题,实际计算房屋总价的基准,应当是房地产权证所记载的房屋面积。

依据你的实际情况,你可以选择退房或与开发商协商返还面积差。

千里暮雪 发表于 2011-11-25 14:25

没得倾

飞翔的云 发表于 2011-11-26 13:56

边度都系甘啦你就从了吧

风的浪子 发表于 2011-11-27 10:26

无言,顶着吧

张宇強 发表于 2011-12-3 16:03

到处都差冇多!人地话事!#av%155

客家男儿 发表于 2011-12-4 22:40

信宜的露台听说都按全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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