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56466 发表于 2026-8-25 14:54

共同维护社会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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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政府相关部门(如交通、城管、住建等)依法行使管理权,其核心功能是保障公众通行权与出行便利。 道路旁的停车位作为道路资源的衍生利用,本质上仍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其管理权应服务于公共利益;然却有些人罔顾法规,把报废车,甚至串牌车长期占用车位,占公共资源!而且电话号码也没有,造成市民停车难,出行不便利!(中兴二路)有图为证,让大家评理此行为是否恰当,同时也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民生大小事,让这些僵尸车得到有效处理,让大众市民提高公众对公共停车场使用规则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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