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学生餐桌!信宜某中学因一瓶过期酱油被罚1.5万元
校园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近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信用中国(广东茂名)平台公示处罚信息,信宜市某中学因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被依法罚款 1.5 万元并没收过期原料,为校园餐饮安全敲响警钟。信宜市**中学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500000
违法事实: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的食品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老抽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240908;保质期:18个月)1瓶,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机关: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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