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 发表于 2026-1-10 14:23

信宜一烧腊店被罚款10000元!

信宜市水口镇**烧腊店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
违法事实:未按规定销售腊肠、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及虚假宣传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经营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 3.对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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